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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0 15:13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助力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支持建设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制定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前海方案》部署前海,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体制机制创新。前海依托香港,具有深港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同时也是《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体系较为健全。深化前海与香港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已成为深港创新协同和机制对接最具潜力的合作领域之一。前海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联合出台支持知识产权合作的政策措施,协同打造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对于深化深港合作、促进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是聚焦香港所需。紧密围绕深港知识产权合作需求,重点解决香港知识产权服务向内地拓展的现实需要。二是聚焦机制建设。建立深港知识产权长效合作机制,形成深港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体系。三是聚焦创新主体。激发企业、机构、团队、个人等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以市场化机制拓展深港知识产权合作领域。
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含四个方面共十六条措施。一是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包括建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机制、强化前海深港知识产权保护跨境协作、深化前海知识产权陪审员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合作机制等4条措施。二是支持香港知识产权在前海转化运用,包括支持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知识产权赛事获奖项目转化、鼓励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5条措施。三是支持知识产权跨境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支持开展深港知识产权跨境服务、加快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支持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数字化服务等4条措施。四是共建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包括鼓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及转化应用、鼓励香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执业、支持举办深港知识产权活动等3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