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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53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6-04 00:00

名 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6-04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现择优与竞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分四大点,主要就投标担保形式、资格预审方式的范围及要求、利害相关方投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为什么要发布《通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实现招投标的“择优与竞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上一年度部分建设工程进行招投标情况后评估时发现,部分招标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但招标结果不合理,存在不择优或不竞价的情况,以及其他一些影响招标效率的因素。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现择优与竞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了《通知》。

  二、《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大点,主要就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1.投标担保的形式;

  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项目范围;

  3.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相关要求;

  4.利害相关方的投标。

  三、投标担保有哪些形式?

  根据招标人的反映,部分招标项目存在数十家投标人由同一家机构开具投标保函,且其反担保亦由同一家企业提供的情形,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为规范投标担保的提交行为,《通知》要求招标工程投标担保仅限于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利用基本账户的唯一性,提高围串活动的风险和成本,从而瓦解市场中盛行的“操盘”行为。

  四、哪些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单个标段预算价8000万以上的装饰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且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方式招标的工程;

  (二)单个标段预算价5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且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方式招标的工程。

  上述工程以外的其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招标项目,不得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但招标人可设置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补偿机制。

  五、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符合哪些要求?

  (一)招标入围家数原则上不得少于7家,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二)招标人应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竞争充分与否进行评估,如最低投标报价存在异常情况(如,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水平),招标人应及时终止招标。

  (三)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定标方式须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价格竞争定标法原则上应采用低价中标方式,但与最低投标报价相差不超过一定比例的(比例不超过3%,详细规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视为同等报价,并在同等报价的投标人中,采取等概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什么情况下可接受利害相关方投标?

  招标人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利害相关方的投标。但是有证据证明,在招投标期间及招投标前后合理期限内,招标人与利害相关方中标人之间存在不正当行为,且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接受利害相关方投标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全面公开有关项目资料(含已有的项目背景、概况、立项、可研、设计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前提下,可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后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含EPC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但不得接受其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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