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69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0-16 00:00
名 称:《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2018年9月26日,深圳市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5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2018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申报城市竞争性评审现场答辩。经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深圳市最终以第一名的成绩入围2018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要求,深圳市制定《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
(三)《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
三、内容说明
深圳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四个原则”:坚持质量引领、坚持市场导向、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开放合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内容中提出三大建设重点共18项建设任务:一是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三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在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护航”、“剑网”等专项行动;推动在新能源和互联网领域建设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新能源和互联网等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受理、授权、确权和维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建立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龙头、科技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完整的知识产权联盟;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等服务;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方面提出,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引导产业发展机制,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构建高价值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的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以软件、动漫、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激励创作,促进优秀版权成果繁荣发展;鼓励企业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组合策略。
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方面,加快推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模式”;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高端运营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支持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建设,建设集知识产权、产业、科教数据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四、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说明
本项目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中央财政拟对每个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地方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按此要求,深圳市在已有的政策(如: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专门用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经费安排及项目进度安排详见建设方案附件。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专业的基金公司进行运营,初步安排6000万元,由基金公司通过社会募资4000万元,总体规模1亿元。第二部分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项目,分别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保护、维权援助工作站、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安排2000万元;专利导航工程项目安排1000万元;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项目安排4000万元;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安排1000万元;知识产权强企、商标品牌培育项目安排1000万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项目安排2000万元;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安排1000万元;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安排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