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9-10950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2-26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为提高棚户区改造工作效率,全面落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强化全市统筹协调和各区属地责任,细化与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职权调整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将现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部分职权调整至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及其城市更新机构行使涉及的具体事项、市区住房建设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宜。
二、《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有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部分职权调整至区政府行使的具体事项;二是明确了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行使的职权;三是明确了棚户区改造工作上的指导关系;四是明确了信访维稳、信息公开、涉法涉诉工作的负责单位与职责分工情况;五是明确了过渡时期的业务办理。
三、《实施意见》与《决定》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决定》规定的职权调整涉及的具体事项、市区住建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宜,细化和落实《决定》,增强操作性。
《决定》拟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为落实职权调整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