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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9-10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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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3-26 00:00

名 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3-26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打赢蓝天保卫战”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深交规〔2019〕3号,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靠泊深圳港的海船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低硫燃油,鼓励使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靠泊深圳港的航运企业,相关船舶在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时,全程使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

  (二)补贴标准

  按照船舶净吨确定补贴金额,具体如下表:

低硫油补贴金额表

序号 

平均净吨(NT 

补贴金额(元) 

1 

≤9999 

655 

2 

10000-19999 

950 

3 

20000-29999 

1384 

4 

30000-39999 

1640 

5 

40000-48999 

1926 

6 

49000-57999 

2045 

7 

58000-66999 

2127 

8 

67000-75999 

2370 

9 

76000-80000 

2763 

10 

80001-120000 

3543 

11 

120000吨以上 

4251 

  三、有关问题解读

  (一)驳船在低硫油补贴范围内么?

  答:低硫油补贴主要是用于鼓励船舶在航行期间转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驳船原本使用船用柴油,因此驳船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低硫油补贴是按照船舶一进一出沿海排放控制区计算一次补贴么?排放控制区范围如何划定?

  答:是的。排放控制区范围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

  (三)低硫油及岸电补贴是否需要纸质文件?

  答:不需要纸质文件。申请人须通过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申报系统)进行补贴申报,具体网址:http://port.cmclink.com/index.jsp。全程申报属于无纸化申报,可全程网络操作,可全城办理,不需赴固定办理地点。

  (四)申报低硫油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1.航运企业已加入《深圳港绿色公约》;

  2.航运企业相关船舶已签署承诺书,承诺每次靠泊深圳港时,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均使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

  3.相关船舶已在“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备案;

  4.相关船舶在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时,全程使用硫含量≤0.1%m/m的低硫燃油。

  (五)《深圳港绿色公约》及承诺书如何办理?

  可向深圳市船代学会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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