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深圳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深圳市2026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同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深圳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26年本级政府预算。
关于深圳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9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赵忠良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关于深圳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这一年,我们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在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上履行财政职责。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五年保持在1万亿元以上,地方级收入超4100亿元,税收占比保持在84%以上。盘活政府资源资产449亿元。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4500亿元,九大类民生支出占比超67%。
这一年,我们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展现财政担当。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重点片区项目群开发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全年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063亿元。统筹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这一年,我们蹄疾步稳、改革创新,在推动财政科学管理上贡献财政力量。树牢“大财政、大资产、大预算”理念,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逐步拓宽收入来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构建“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全面开展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评估清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全过程,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2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7138.2亿元;地方级收入4163.8亿元、增长6.4%。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510.6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653.1亿元、增长0.6%;税收占比84.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3.8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52.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2.5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5452.3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5.2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收入总计3323.1亿元。支出2103.8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3323.1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7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2014.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5.8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2014.1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9.8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1906.9亿元。支出784.1亿元,加上专项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1906.9亿元。收支平衡。
(三)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6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8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1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80.2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3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56.8亿元。支出27.5亿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等转移性支出29.3亿元后,支出总计56.8亿元。收支平衡。
(四)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广东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编制基金预算,深圳市社保基金预算不包含上述三个险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7个险种,当年收入1025.6亿元、支出767.5亿元,当年结余25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568.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25年年终结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5年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92.3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市本级1962.4亿元、区级2529.9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214.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277.6亿元。
2.2025年债务发行和偿还情况。截至2025年底,财政部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63亿元已全部发行并基本使用完毕,其中,一般债券68亿元、专项债券995亿元。2025年,全市还本200.2亿元、支付利息104.3亿元。
(六)2025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428亿元,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10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418亿元;二是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前海合作区分别发行使用专项债5.4亿元、4.4亿元、2亿元。
2.第二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182亿元,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8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9亿元;二是大鹏新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一般债务限额0.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亿元;三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一般债务限额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3亿元。
经上述两次预算调整,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2944.3亿元调整为3007.3亿元、调增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1148.9亿元调整为1695.9亿元、调增547亿元;大鹏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59亿元调整为59.4亿元、调增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14.8亿元调整为21.4亿元、调增6.6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39.3亿元调整为39.4亿元、调增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40.7亿元调整为50.4亿元、调增9.7亿元。前海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50.5亿元调整为52.5亿元、调增2亿元。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七)2025年财政运行和改革情况。
1.开源挖潜,推动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争取增值税免抵调库指标;积极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用足用好债券资金。经积极争取,财政部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63亿元。首次赴澳门发行、连续第五年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合计50亿元。主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各部委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试点政策情况,指导推动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申报,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53.2亿元。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2.5亿元,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3048.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7.7%。
2.精准施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扩大国内需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动新增3个离境退税口岸,离境退税口岸全国数量最多、类型最全,全国首创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支持加快构建具有深圳特点和深圳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区全面上线推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透明度。设立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终端等产业基金。实施财政支持科创和产业发展综合金融计划,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额度首超100亿元,较上年实现倍增。支持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保障光明科学城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新建立市级人才经费统筹管理机制,助力构建高水平人才高地。
3.民生为本,打造“民生七优”幸福标杆。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出台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优化公办中小学合作办学管理,建立基础教育捐赠配比机制。研究修订高校捐赠配比资金管理办法,更好服务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深圳。修订政府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建立以目标为分配导向、以绩效为衡量标准的医疗机构差异化财政补助制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足额安排育儿补贴资金。完善公用事业财政保障。推动地面公交、污水处理、文体场馆等领域优化运营机制,促进公用事业提质增效。
4.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2026年预算,切实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全面开展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评估清理,强化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完善支出项目分级分类差异化保障机制。开展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提升财政监管效能。政府采购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五连冠”。获批全省唯一试点地区资格,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改革。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高水平医院建设补助经费、四所医学院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
二、202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树立“精明财政”理念,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强化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
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过紧日子常态化机制。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差旅、培训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按照量入为出原则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对物业管理费、劳务派遣服务费等管理。强化重点支出管理。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实施计划管理,对符合规定的财政支持的活动,支持力度逐步退坡。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负面清单,严禁将主责主业外包或变相用工。
(二)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促进税收经济协调增长,做好国土收入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更多债务限额、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加强政府资产盘活。综合运用市场化处置、调剂共享等方式盘活政府资源资产,挖掘数据等新型资产价值。支持大力提振消费。支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离境退税提质增效,丰富“国货潮品”退税商品供给,吸引更多入境消费。扩大有效投资。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渠道,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建设。
(三)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明确支出保障顺序。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要改革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好APEC会议经费保障;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完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先保障科技领域财政投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投入,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专项资金投入。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属于市场主体自身责任、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避免财政大包大揽;严控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政策的支持。实施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和退出,新增产业政策经费主要通过清理无效低效政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
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对项目未入库、执行进度滞后、绩效结果不佳、现有资产可以满足需求等情况的,相应压减预算。
2026年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要求,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落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要求,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
——落实“增强区域发展活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有关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4372亿元、增长5.0%,主要是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综合考虑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后预计。其中:税收收入3687亿元、非税收入685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全市收入预计情况,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收入划分,预计202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1.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73.4亿元、非税收入477.9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一般债务收入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0.9亿元、区上解收入270.8亿元、上年结转42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76亿元、调入资金28.9亿元后,收入总计3048.8亿元。
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预备费)2156.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90亿元、上解省支出24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543.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亿元,支出总计3048.8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主要方面。
1.支持全方位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大力提振消费。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的部署,统筹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市本级安排商业服务业支出25.6亿元,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打造消费新场景。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足额保障地方配套资金14亿元,加大对汽车、家电产品、数码产品、家装消费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政策兑现,提升消费意愿。
——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政府投资,市本级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500亿元。强化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牵引作用,优先保障“十五五”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推动优化投资结构,优先保“双算”、保农民工工资、保项目投产,助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作用,在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和加强项目执行管理基础上,积极争取提前批债务限额529亿元,进一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需求。
——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制度,通过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破除市场分割,防止“内卷式”竞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2.着力夯实经济基础,持续激发经济向好活力。
——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方位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优营商环境和产业创新生态,市本级安排产业类支出565.8亿元,按照“三化三性一力”要求,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安排重大发展项目资金60亿元,用于保障重大产业类支出。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未来产业成形成势。
——支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推动外贸稳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五外联动”,支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不断增加全球市场“含深度”,持续巩固外贸第一城地位。
——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持续招引耐心资本。综合运用财政补助、引导基金等工具,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挥好融资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性作用,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紧扣创新驱动核心,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市本级安排教育支出373.4亿元,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落实高校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善“生均+项目+绩效”的投入机制,安排高校生均经费55.7亿元、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费75.3亿元,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出30.5亿元。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本级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70.3亿元,强化科技投入。安排科技研发资金91亿元,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0%,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水平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力量支撑,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构建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人才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市本级安排人才类支出75亿元,支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焦我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技术领域面向全球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持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助力做好人才平台建设、港澳台人才交流等各项工作,助力构建高水平人才高地。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高标准打造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大战略平台,强化科技对外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推动河套科研货物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落地,持续推进前海合作区、河套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
4.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和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好就业”向“就好业”迈进。
——加快建设健康深圳。打造体现先行示范标准和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本级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96.5亿元。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分类安排各市属医院2026年基本医疗服务补助36.8亿元。加大传染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等领域投入力度,安排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9亿元。落实《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升医疗治疗水平的决定》,专项安排医疗卫生经费10亿元,支持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打造一批重点临床专科(专病)中心,实现临床专科能力快速提升。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落实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完善育儿补贴发放,做好育儿补贴资金保障。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养老床位使用率和养老机构运营等情况,研究适应我市养老机构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市本级安排社会保障支出80.5亿元,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牢性民生保障建设。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5.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支持城市内涵式发展。
——持续推进美丽深圳建设。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市本级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29.6亿元,构建覆盖全领域的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污水收集处理按效付费改革。加快实施新一轮“深圳蓝”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大气环境治理。
——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公交市场化运营补贴新机制,提升地面公交运营效率。做好交通运输、物流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市本级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90.8亿元,推动提升运行效率。紧盯关键节点,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织密贯通内外的物流通道网络。
——丰富高品质文化供给。市本级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4亿元,推动丰富高品质文化和体育供给。统筹推进文化场馆建设运营,推动文化设施可持续发展。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体育、演出、数字等新型消费,丰富旅游活动产品供给,支持策划举办系列大型文旅体商活动。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平安深圳建设经费保障工作体系,助推加快平安深圳建设。推动提升超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
(三)2026年其他三本预算安排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58.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50.9亿元、提前下达的专项债520亿元、转移性收入87.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58.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750亿元、转移性支出466.3亿元、专项债还本支出42.2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3.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0.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3.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0.9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2.4亿元。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1.9亿元、支出848.6亿元,当年结余273.4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841.6亿元。
(四)2026年市本级预算提前安排资金情况。
《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部分支出,包括: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必须履行法定义务的支出等。
目前,市本级预算已提前安排相关支出58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1亿元(含政府投资预下达1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
(五)2026年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财政部下达我市2026年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529亿元,较2025年提前批增加76亿元,其中一般债9亿元、专项债520亿元。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结合市本级和各区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分配如下:
1.一般债券9亿元。纳入市本级安排。
2.专项债券520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330.9亿元;转贷区级189.1亿元,包括:福田区31.1亿元、罗湖区27.4亿元、盐田区3.4亿元、南山区11亿元、宝安区39.1亿元、龙岗区21.4亿元、龙华区20.7亿元、坪山区7.4亿元、光明区15.4亿元、大鹏新区5.2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6.1亿元、前海合作区1亿元。具体项目由区级政府确定后报人大审查批准。
四、开拓进取,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高质量谋划“十五五”规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平衡、量入为出,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绩效、提升效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管理、依法理财,防范风险、安全持续,研究制定财政“十五五”规划,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三本预算”和债券资金全口径编制、一体化安排,增强各类预算资金使用合力。推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积极申报专项债券。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盘活市区两级政府物业、经营性资产以及财政存量投资。
(三)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优化项目分级分类差异化保障机制。优化实施预算安排“归口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度。支持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财政补贴补助政策清理,着力清理低效、无效、失效和合规性、合理性存在问题的补贴补助政策,构建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
(四)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严控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上适当压减。推行公务用车配备“统采分签”。优先通过内部场所和网络视频举办公务活动。资产管理坚持“先调剂、后租赁、再配置”。合理确定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标准和时序。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负面清单。
(五)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
提前做好专项债项目储备,争取更多债务限额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储备、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等资金需求,争取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进一步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发挥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
紧紧围绕全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第七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国土出让收入分成体制,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权责划分。完善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推动进一步提升各区发展均衡度。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深圳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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