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25年政府公报 > 2025年第9期(总第1366期)
索 引 号:
分 类: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5-03-24 16:34
名 称:关于深圳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25年2月25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赵忠良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关于深圳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34.7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6320.5亿元;地方级收入3914.2亿元、下降4.8%,主要是受重点行业调整、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影响。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265.1亿元、非税收入649.1亿元,税收占比达83.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4.2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573.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9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5573.6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5.7亿元,加上一般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收入总计3479.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1.7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3479.3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5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1787.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67.7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1787.9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0.9亿元,加上专项债收入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160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7.6亿元,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1602亿元,收支平衡。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7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86.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3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86.6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亿元,加上结余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计65.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3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65.5亿元,收支平衡。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广东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编制基金预算,深圳市社保基金预算不包含上述三个险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7个险种,当年收入1083.7亿元、支出811.2亿元,当年结余272.4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264.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24年结算后可能有所调整,届时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4年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30.2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49.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市本级1316.9亿元、区级2132.9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5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299.7亿元。
2.2024年债务发行和偿还情况。2024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7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1.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72.1亿元),专项债券897.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46.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投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保障性租赁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2024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244.7亿元、支付利息88.1亿元。
(六)2024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第一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216亿元,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3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213亿元;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8.9亿元。
2.第二次预算调整。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事项主要有:一是增加举借债务100亿元,主要是财政部新增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00亿元;二是大鹏新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2.3亿元;三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发行使用市本级转贷的专项债2.7亿元。
经上述两次预算调整,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3318.7亿元调整为3321.7亿元、调增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1500.4亿元调整为1813.4亿元、调增313亿元;大鹏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26.2亿元调整为28.5亿元、调增2.3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51.5亿元调整为63.1亿元、调增11.6亿元。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七)2024年财税和重点领域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系统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组合使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促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推动按照“宝地宝用”原则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积极稳妥推动市区两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二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9亿元,以更大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组织,全年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69.7亿元,其中直达资金52.5亿元,充分发挥惠企利民效能。
2.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二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经积极争取,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前海和河套税收优惠政策,前海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区,河套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目录,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三是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体系联席会议机制,新能源汽车等第一批产业集群基金开展投资运作,高端装备等第二批产业基金管理人完成遴选,第三批产业基金启动公开遴选,总规模51亿元社保基金湾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落户深圳,与平安集团合作设立100亿元险资基金正式落地,积极引入耐心资本。推广实施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四是更好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用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基金,资金池累计入库贷款2.4万亿元、涵盖34.2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基金累计为4.12万家企业提供再担保增信支持,累计撬动银行贷款829亿元。
3.切实用好政府债券,推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和消费。一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共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760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51亿元,建立债券支出使用调度通报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有效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境外发债实现新突破,成功在香港发行7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出地方政府首只中长期离岸债和首只低碳城市主题绿色债,平均发行利率2.3%,为深圳基础设施建设筹措长期低息资金,订单倍数达6.9倍,体现了投资人对深圳信用实力的充分认可,市财政局连续两年荣获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杰出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人”奖项。
4.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编制2025年预算起,市区两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将零基预算理念和过紧日子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绩效等全过程,不将以往支出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数”,根据财力状况和轻重缓急等合理确定支出规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健全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健全债务管理制度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三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底数、账户、资金、收入、资产和财会监督情况全覆盖体系,开展政府采购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5.强化财政基本民生投入保障,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3156.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7.2%。一是扩大教育医疗社保等优质资源供给,全市教育支出1020.6亿元,加快基础教育学位建设。突出量质并举优化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考核机制,出台我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扎实民生保障网,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细则。二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出台我市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叠加运用市区财政资金、专项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城中村改造。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全市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不折不扣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加快构建“大财政、大资产、大预算”格局,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圳实践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要求: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用好各类政策工具,推动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税收政策调节功能。依法依规推动税收挖潜增收,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以更大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夯实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更多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扩大支持范围、优化补贴流程,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二)加大支出强度和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把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围绕大事要事配置财政资源,确保预算安排始终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不出风险。兜牢兜实民生底线,聚焦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筹集资金,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基础研究和“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投入,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协同用好专项资金、市政府引导基金放大作用,推动产业集群培育壮大。
(三)不折不扣坚持过紧日子。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统筹财力用于高质量发展急需领域。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推动政府资产共享共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严禁超标准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执行中非必要不调剂,重大事项依法提请市人大审查或向市人大报告,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破除“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安排,根据财力状况、轻重缓急等合理确定保障规模和顺序,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统一预算分配权,打破部门之间、领域之间的界限,清理整合内容相似、政策待定的支出,统筹用于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化“零钱”为“整钱”。健全“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预算管理体制,围绕全市规划、计划等提前研判支出需求、提前储备项目,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执行性。
(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支出必问效”,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绩效管理清单,将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分析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推进全周期成本管控和跟踪问效。完善绩效评估评价机制,对新出台的重大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到期后计划延期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估评价。强化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的引导约束,绩效目标未设置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完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025年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要求,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落实“加大财政支出强度”要求,全市支出规模超过4450亿元,执行中将统筹资金进一步加大支出强度。
——落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要求,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
——落实“增强区域发展活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有关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4030亿元、增长3%,主要是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等综合考虑后初步预计。其中:税收收入3370亿元、非税收入660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新增一般债收入5亿元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收入总计4933.7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初步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预备费)4458.8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933.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前海合作区预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市预算数以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批准的预算汇总数为准。
结合全市收入预计和市区财政体制情况,预计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一般债收入5亿元和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收入总计2944.3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预备费)2185.9亿元,加上一般债还本支出和各类转移性支出后,支出总计2944.3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主要方面
1.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市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2909.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5.3%,年度执行中将进一步统筹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快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全市安排教育领域经费1020.6亿元,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完成百万基础教育学位建设任务,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完善“生均+项目+绩效”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二是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全市安排卫生健康领域经费394.2亿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政策,进一步突出质量导向,全面增强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高效服务供给能力。三是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全市安排住房保障经费284.2亿元,用好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等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稳妥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四是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266亿元,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实现长者服务中心(站)街道全覆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是丰富高品质文化和体育供给,全市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97.3亿元,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探索完善重大文化场馆运营管理模式,做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残特奥会闭幕式及深圳赛区各项赛事服务保障,推动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应开尽开”,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体育、演出、数字等新型消费。
2.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全市安排科学技术经费382.5亿元,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高水平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建设国家超算中心二期、中国计量院深圳创新研究院等关键项目,助力河套建设世界级科研枢纽。二是聚焦关键核心领域发力,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继续安排不低于30%的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向基础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机构围绕数学、量子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力发力、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三是深化财政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主体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实行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实现“放权松绑”和“优化监管”相结合,健全科研经费投入激励机制,简化科研项目经费审批流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四是落实“三个更加”的人才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青年人才,更好覆盖人才培养、引进、服务等全流程和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多领域,推动构建“立体式”的人才支持政策,着力打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
3.构建更具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全市安排产业经费236.3亿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支持“20+8”产业集群,深化“补投联动”改革,建立“专项资金+产业基金”联动机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和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设立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第三批产业基金,争取国家级基金落地深圳,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壮大耐心资本。二是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全方位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优营商环境和产业创新生态,按照“三化三性一力”要求,聚焦重点产(行)业、重点产品、重点集群、重点企业加大支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三是大力提振消费,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争取更多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足额保障地方配套资金,加快政策兑现,提升消费意愿。
4.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
推动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超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一是建立政府投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市本级安排政府投资计划资金402亿元,统筹加强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协同调度,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力争2025年进一步扩大新增债券发行规模、继续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二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市安排节能环保经费118.2亿元,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提升生态环境综合品质,深化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改革,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三是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全市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46.3亿元,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加强智能化城市治理,全面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努力提升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智能化水平,市财政安排政府治理智能化应用资金14.6亿元,推动政务服务企业服务更加智能化、更加高效便利,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推动建设极速宽带先锋城市、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和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成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
5.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贯彻落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编制2025年预算起,市区两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根据财力状况和轻重缓急等合理确定支出规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精准性,财政部门逐个审核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按照基层“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法定要求和上级考核任务、全市重点工作、一般性支出等顺序分类分级保障,清理整合目标相似、内容相近的支出,推动资金跨项目、跨层级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持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推动公务用车购置“统采分签”,出台新能源公务用车定额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维费标准,全面加强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实施预算总控,公用经费定额在已有标准基础上压减5%。严禁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和应当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三是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对项目储备不足、执行进度落后、绩效结果不佳、现有资产可以满足需求的,相应压减预算;对预算执行绩效监控“中”或“差”的,取消或大幅压减预算;对因政策效果不佳、项目储备不充分等原因导致核减率较高的单位,按一定比例再压减其2025年预算。
(三)2025年其他三本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64.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77.1亿元、提前下达的专项债448亿元、转移性收入139.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64.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969.7亿元、转移性支出196.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8.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48.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33.9亿元、提前下达的专项债448亿元、转移性收入66.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48.9亿元,其中当年支出639.6亿元、转移性支出486.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4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7.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6.6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7.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5.6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1.6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5.5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8.3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6.6亿元,转移支付各区0.03亿元。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1.2亿元、支出881.4亿元,当年结余139.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404亿元。
(四)2025年市本级预算提前安排资金情况
《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部分支出,包括: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必须履行法定义务的支出等。
目前,市本级预算已提前安排相关支出49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亿元。
(五)2025年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财政部下达我市2025年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453亿元,较2024年增加9亿元,其中一般债5亿元、专项债448亿元。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结合市本级和各区地方政府债券情况,分配如下:
1.一般债券5亿元,纳入市本级安排。
2.专项债券448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269.4亿元(含前海1.4亿元);转贷区级178.6亿元,包括:福田区6.8亿元、罗湖区13亿元、南山区19.8亿元、宝安区24.4亿元、龙岗区37.5亿元、盐田区0.9亿元、龙华区31.1亿元、坪山区8.8亿元、光明区26.6亿元、大鹏新区1.9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7.8亿元,发行项目由区级政府确定后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
四、开拓进取,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动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强化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依法依规对国有资源资产实施高效盘活利用,推动优化土地供应计划,有序推进招拍挂,更好促进国土基金收支平衡。以更大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坚持“安排预算必须先排债券”,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项借款、保险资金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城市发展和建设资金。
(二)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力度。统筹用好地方自主财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把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的首要任务,做好民生事业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明确财政支出保障顺序,财政资金足额保障基层“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需求。
(三)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合理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抢抓国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等契机,提前谋划储备项目,争取更多新增债务限额。落地实施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加大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增量政策。早发快用政府债券,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探索多元化发行模式。研究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常态化开展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健全债务风险防控体系。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健全预算制度,全面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盘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事前功能评估和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将公共服务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等事前功能评估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推进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争取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试点任务,推动市内免税店尽快开业运营。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总结评估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谋划第七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两级财政关系。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深圳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