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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前海规〔202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前海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2〕5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废止《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