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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规〔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我局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13〕7号)
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监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13〕8号)
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4〕6号)
四、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7〕6号)
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