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22年政府公报 > 2022年第3期(总第1227期)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4日研究决定:
刘卫翔同志任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局长,其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大平、骆浪萍同志任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副局长,其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孙晓杰同志的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