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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13 11:27
名 称: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的通知
文 号: 深财规〔2021〕2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财政部有关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1年12月13日起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深财规〔2013〕19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