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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01 15:33
名 称:成立深圳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主 题 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改革任务要求,加强对全市城市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市政府于2021年10月13日(深府办函〔2021〕81号)决定成立深圳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住房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协调住房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市科协、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光明区政府、坪山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工作机制;负责审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和体检报告;统筹全市城市体检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加快推进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统筹各方推进体检成果落地成效等。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协调、督促、总结城市体检工作情况。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建设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