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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18日研究决定:
舒毓民同志任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免去刘平生同志的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