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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1-12 15:24
名 称:成立深圳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主 题 词:
为加强对我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于2020年10月21日(深府办函〔2020〕111号)决定成立深圳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如桂(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子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勇(副市长)
成 员:高圣元(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张波(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齐志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新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王楚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范坤(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范伟军(市委改革办副主任)、林正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郭子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秋明(市教育局局长)、贾兴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兆翔(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廖远飞(市民政局局长)、蒋溪林(市司法局局长)、汤暑葵(市财政局局长)、王幼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初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学凡(市住房建设局局长)、于宝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胡嘉东(市水务局党组书记)、王有明(市商务局局长)、张合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罗乐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李忠(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国宾(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傅新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林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伟(福田区区长)、刘智勇(罗湖区区长)、邓飞波(盐田区区长)、黄湘岳(南山区区长)、王立德(宝安区区长)、代金涛(龙岗区区长)、王卫(龙华区委书记、区长)、李勇(坪山区区长)、刘胜(光明区区长)、刘广阳(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黄伟平(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