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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函〔2020〕145号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在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加挂“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牌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函复意见,同意在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加挂“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牌子。请市有关部门、前海管理局积极支持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提供相关交易服务,以及经市政府、前海管理局和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有关天然气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前海管理局对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有关天然气交易工作进行日常监管。
三、请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抓紧完善天然气现货交易规则,尽快上线天然气交易品种,及时开展天然气市场化交易,不断提升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