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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6期(总第1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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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20-06-24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的部署要求,市政府于2020年6月4日(深府办函〔2020〕56号)决定成立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如桂(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洪(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  长:徐松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幼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梁永生(市科技创新委主任)、贾兴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周兆翔(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蒋溪林(市司法局局长)、汤暑葵(市财政局局长)、刘初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学凡(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于宝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礼卫(市水务局局长)、罗乐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王延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忠(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国宾(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张谦(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长)、黄伟(福田区区长)、刘智勇(罗湖区区长)、邓飞波(盐田区代区长)、黄湘岳(南山区区长)、郭子平(宝安区区长)、代金涛(龙岗区区长)、王卫(龙华区区长)、李勇(坪山区区长)、刘胜(光明区区长)、刘广阳(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黄伟平(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土地监察局,负责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日常沟通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王幼鹏同志兼任。

  原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由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等单位依职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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