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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20〕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办法》(深城管规〔2020〕1号)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7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深府〔2006〕193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