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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01-23 14:26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函〔2019〕28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5日
深圳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深入推进《深圳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8〕96号)的实施,加强全市“粤菜师傅”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粤菜师傅”工程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深圳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对全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推进;掌握全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推动与“粤菜师傅”工程相关的项目,全方位推动餐饮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发展。
二、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市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等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粤菜师傅”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汇总研究提出需由联席会议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根据联席会议决定对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任务进行督查,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履行“粤菜师傅”工程牵头抓总职责;统筹“粤菜师傅”工程各项工作,督促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落实;实施“粤菜师傅”培育、就业创业、职业发展三个行动计划,不断壮大粤菜烹饪技能人才队伍;扎实推进“粤菜师傅”省际帮扶工作,助推受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向纵深发展。
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做好“粤菜师傅”工程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意义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一批优秀“粤菜师傅”就业创业典型,发挥技能工匠、就业模范、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职业院校为“粤菜师傅”工程相关领域培养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扩大烹饪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引导学校打造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完善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建设“粤菜师傅”工程产教融合示范样本。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做好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的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促进粤菜行业发展政策,明确振兴粤菜发展导向;构建多元化品牌体系,重点扶持工匠粤菜、连锁粤菜和粤菜食品工业等龙头品牌,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名店名菜评选;采取“粤菜师傅+走出去”模式,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等到国内各大城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世界知名城市开展菜品推荐、厨艺展示等开拓职业发展活动,打造“粤菜师傅”国际名片。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推行“粤菜师傅+休闲旅游”模式,打造一批粤菜美食旅游景点和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粤菜文化的交流展示与宣传推广活动,弘扬“深派粤菜”饮食文化。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粤菜师傅”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粤菜餐饮企业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粤菜餐饮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配合制定粤菜相关标准体系;提升粤菜出品与服务的质量,培育粤菜餐饮行业知名品牌,做强做大粤菜餐饮行业。
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负责与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对接,收集当地有意向参加“粤菜师傅”培训的建档立卡户信息;共同推进“粤菜师傅”省际帮扶工作,助推受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区政府负责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在本区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具体实施。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召开,受总召集人授权,可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时间、形式。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可视情况邀请会议内容相关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市政府,涉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代章。
(四)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开展“粤菜师傅”工程相关的工作情况、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各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送市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机构。
(五)联席会议建立督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义务完成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应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粤菜师傅”工程相关工作的督查。重要工作督查形成的督查报告要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总召集人。
四、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粤菜师傅”工程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深圳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