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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19-008554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8-21 00:00
名 称:调整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深圳国家高新区的统筹领导,增强“双区联动”效应,市政府于2019年7月29日(深府函〔2019〕279号)决定对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予以调整,调整事项如下:
一、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加挂深圳国家高新区领导小组牌子,更名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高新区)领导小组。
二、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高新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如桂(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立新(副市长)
副 组 长:李卓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蔡颖(市委外办主任)、徐波(市委编办主任)、聂新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基宏(市教育局局长)、梁永生(市科技创新委主任)、贾兴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蒋溪林(市司法局局长)、汤暑葵(市财政局局长)、孙福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王幼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初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学凡(市住房建设局局长)、于宝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有明(市商务局局长)、张合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罗乐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余钢(市国资委主任)、邝兵(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何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吴思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鹏(市前海管理局局长)、黄伟(福田区政府区长)、罗育德(罗湖区政府区长)、杨军(盐田区政府区长)、邓飞波(南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郭子平(宝安区政府区长)、刘智勇(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纳沙(龙华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勇(坪山区政府区长)、刘胜(光明区政府区长)、双德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小颖(深圳海关关长)、张国钧(深圳市税务局局长)、王晓辉(深圳银保监局局长)、陈小澎(深圳证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创新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创新委主任梁永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科技创新委副巡视员沙新华兼任。
三、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的决策部署,负责对接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高新区部际协调工作,统筹规划和部署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建设工作,讨论决策并协调解决相关重要事项及重大问题。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区、各单位具体落实我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规划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