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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质〔2018〕5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方法及其报告,提高城市环保水平,我委组织修订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编号:SZDB/Z69-2018),现予发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www.szmqs.gov.cn查询。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