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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前海规〔201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梳理,决定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深前海〔2014〕103号)予以废止。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关于废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