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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期(总第9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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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7-007428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07 11:37

名 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深市质联〔2016〕1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07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是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必然选择,是打造“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的重大支撑和保障,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以及面临的机遇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作为国内首个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紧密结合的战略纲要,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创新型城市的建设。2012年,深圳市被授予国家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国领先。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各项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实现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截止到2015年底,深圳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突破8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3.7件,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的首位。2015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33万件,约占全国申请总量的一半,连续12年保持全国各大中城市的首位。截止到2015年底,深圳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39.2万件,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第四位;拥有驰名商标162件,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的首位;广东省著名商标472件,居全省各城市的前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实现大幅增长,2015年登记量突破3.6万件,占全国登记总量的12.4%,较2010年(7974件)增长了353.4%。

  2.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持续提升。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持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共19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共105家,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越来越活跃,质押融资额度逐年升高,截止到2015年,深圳市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超过30亿元。商标品牌建设突出,华为、中兴通讯、腾讯、比亚迪、迈瑞、华强、观澜湖、酷派、赛格、万象城等一批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核心版权产业和关联版权产业获得大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和新引擎,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被评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3.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有所增强。

  2009年,深圳市率先推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管理专利、商标、版权工作。201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被誉为我国知识产权界一个里程碑事件。截止2015年底,深圳市拥有专利代理机构118家,拥有专利代理资格人数近658人,从业人员数量超过3000人,推动福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相续出台了《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深圳市专利联盟管理办法》《深圳市重大科技与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法规。

  4.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海关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深圳市充分利用专利、商标、版权统一执法的职能优势,2015年,共办理专利类行政违法案件152宗,是2010年(35宗)的4.3倍;办理商标类行政违法案件580宗,是2010年(473宗)1.2倍;办理版权类行政违法案件67宗,是2010年(28宗)的2.4倍。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完全实现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类案件在全体法官中随机分配审理。2015年,深圳两级法院全年受理案件共计14487件,较2010年增长203.7%,结案总数10827件,较2010年增长147.9%。

  (二)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发达城市相比,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创造、管理、服务、人才、文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亟需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定性难、法律适用复杂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亟需从立法的层面建立完善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第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待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价值评估、运用转化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社会资本介入知识产权运用的程度还比较低;第三,知识产权质量有待增强,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和技术标准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产品的品牌附加值不高;第四,专利申请主体结构不够合理,核心专利主要集中在华为、中兴通讯等少数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第五,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国家和省的一些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无法落到基层;第六,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服务模式比较单一,同质竞争比较激烈;第七,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短板,无法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既懂技术又懂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综合性高端人才比较匮乏。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形势下,国家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近两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制定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重要的战略部署,为“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重点和方向。深圳市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应正确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准确把握机遇,科学谋划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努力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资源的作用,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引领。按照“打造深圳标准、铸就深圳品牌、树立深圳信誉、提升深圳质量”的理念,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加强核心专利布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版权精品,发挥质量优势,抢占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供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坚持产业发展。坚持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深化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坚持开放合作。深化与泛珠三角城市、闽粤沿海十二城市、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应急预警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为企业“招商引智”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率先建成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先驱城市。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努力将深圳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充分、知识产权投资更加集中、知识产权运营更加活跃、知识产权生态更加优化、创新环境更加友好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先行区、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核心区、知识产权许可交易枢纽区和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执行率和结案率、司法案件执行率和结案率实现较快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优。到2020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驰名著名商标、马德里商标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等重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技术标准体系趋于完善。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制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产业创新引领行业标准发展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知识产权主体更加强大。到2020年,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数量实现新突破,“十三五”期间,培育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100家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业形成规模。到2020年,全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中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达15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才集聚发展。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职称人数达200名以上,培育或引进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表1 深圳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具体目标 

2015年基础值 

2020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40028 

56000 

预期性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83903 

118000 

预期性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13308 

18000 

预期性 

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39.2 

55 

预期性 

累计驰名商标(件) 

162 

200 

预期性 

累计广东省著名商标(件) 

472 

650 

预期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件) 

36157 

58000 

预期性 

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家) 

19 

24 

预期性 

累计标准数(件) 

4212 

5000 

预期性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家) 

“十三五”期间培育100家 

预期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亿元) 

10 

20 

预期性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家) 

118 

150 

预期性 

知识产权技术职称(人) 

150 

200 

预期性 

专利代理人(人) 

658 

1000 

预期性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人) 

11 

16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法规修订,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人合法权益,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测平台、证据收集平台、风险预警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检索、商标预警、风险评估、纠纷调解、诉讼公证、维权援助等一体化的专业服务。

  (二)提升知识产权竞争能力。

  充分发掘知识产权在研发设计、商标品牌两端的核心价值,推动产业向价值链的两端延伸,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主动谋划、持续发力,推动创新跨越发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激发“经济细胞”的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着力打造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为龙头的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符合深圳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专业化的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推进知识产权质量建设。

  围绕“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发展目标,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激活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发挥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强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加强区域商标品牌建设,扶持版权产业发展,坚持以质量取胜,通过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发挥商标品牌溢价效应,加快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

  (四)激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打造立足南方、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搭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四位一体”的运营机制。支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扶持深圳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模式”。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以及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和商用化,强化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政策的融合,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合力,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路线,推动高质量的核心专利技术向国际标准转化,提升企业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主动争取国际市场话语权。

  (五)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倡导知识产权文化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尊重创造、尊重权利、尊重人才,发扬创新变革、勇于竞争、宽容失败的精神,推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和谐发展的风尚,让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创新成果有效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构建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人才成长、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以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培养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层次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逐步向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

  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在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合理划分举证责任、证据收集等方面先行先试,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人利益,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

  2.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

  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重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

  3.构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研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用“大数据监管”“信用信息化监管”模式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全面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健全“正版正货”承诺工作机制。

  4.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

  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制定维权保护标准等制度安排,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分析及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法治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制。引入民间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仲裁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和权利人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5.加强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统筹协调。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政策与资金支持,定期跟踪美、日、欧等热点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政策变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环境的研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例库,出台海外维权实务指引。

  6.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推进知识产权法官职业化改革。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知识产权纠纷的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效率。探索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与体制,推动法院、检察机关在证据规则、行为保全、降低维权成本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

  7.提升边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深化边境知识产权保护的跨部门合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维护进出口、转口等贸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经验,创新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升边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

  1.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工作。

  依托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工作,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提升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率。

  2.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创新深圳市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以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作为融资标的,探索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市场的有效对接,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拓宽创新主体的融资渠道。

  3.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许可备案前期服务工作,注重质押后的权利保护工作,提供与质押融资相关的法律、技术、变更等公共服务。

  4.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

  引导企业、创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加大专利布局,支撑产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5.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凝聚全产业链的创新力量,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问题,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

  (三)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1.制定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投融资等事后补偿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方面的资助,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一般性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

  2.培育知识产权创造主体。

  通过政策引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发挥优势、示范企业的牵头带动作用,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企业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创造格局。

  3.强化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

  支持创业之星大赛、青少年知识产权大奖赛等创新创业活动,鼓励企业、创客等创新主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基础创新、原始创新以及微创新,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成果。

  4.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以软件、动漫、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激励创作,促进优秀版权成果繁荣发展。建立完备的版权产业统计制度,推进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建设,增强版权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版权产业集群。

  5.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之都”建设,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的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建立以驰名、著名商标为基础的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为基础的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形成区域品牌集群。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在全市重点科技园区、实验室、孵化器、高等院校等科技创新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争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做好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

  2.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家知识产权标准的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广东省商标代理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的贯标力度。

  3.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结合。

  筹建广东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争取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4)部分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落户深圳。培育一批专利和技术标准同步发展的试点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产生一批专利与技术标准创新成果。

  4.完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

  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发展,探索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建立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确定知识产权发展区域类型和发展方向,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

  5.理顺区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

  推动各区政府加快知识产权职能的调整,优化专利增长水平考核指标,实现市、区知识产权职能的有效衔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强企工程。加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政策,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中外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专利交易展示中心、专利商标版权统一预警系统、专利资助在线申报系统等应用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率和质量。

  2.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

  制定知识产权分类服务计划,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直通车”服务、“定制式”等上门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加油”服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对接托管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运用大数据挖掘深层次的知识产权应用需求,开发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统计分析、综合咨询、管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APP应用程序。加强知识产权调查统计,开展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贡献研究,探索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向高端发展。

  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项目,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形成服务特色,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高端方向发展。

  5.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力。

  支持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新三板、创业板上市,按照市场化、资本化运作的模式,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投融资、保险、证券化等活动,激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完善知识产权投资政策环境和退出机制。

  (六)普及知识产权文化。

  1.加强知识产权基本素质教育。

  推动中小学校将知识产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支持中小学开展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基本的知识产权素质。

  2.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商标节、文博会、高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展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等活动中,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3.促进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

  引导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等组织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推动深圳品牌、深圳制造向国际化发展。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探索建立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

  4.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积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研讨交流活动,打造深圳知识产权文化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文化影响力。主动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知识产权活动,共同探讨国内外知识产权前沿动态,加强信息交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七)壮大知识产权人才。

  1.打造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骨干队伍。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骨干队伍,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能力。

  2.推进知识产权法官职业化改革。

  推进知识产权法官职业化改革,强化知识产权法官的办案责任,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加强中外知识产权法官的交流,拓宽知识产权法官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提高知识产权复杂案件的审判能力。

  3.培养不同层级知识产权人才。

  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完善知识产权研技术职称,重点培育一批熟悉国际事务与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深圳高层次人才政策覆盖范围。

  4.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教育。

  支持知识产权学院发展,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实务人才。推动各区积极创办具有国际背景的知识产权特色学院,培养企业亟需的综合性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学位,培养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

  5.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支持智库开展具有国际性、前瞻性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及时发现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破解制约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难题。充分利用智库研究成果,为企业“招商引智”和“走出去”提供战略指导。

  五、专项工程 

  (一)自贸区知识产权建设工程。

  1.推动知识产权机制体制创新。

  探索在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建立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究,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司法保护的协调与对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监管。

  2.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结合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优惠政策,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培育知识产权金融市场,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银行,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专利保险等金融业务,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门槛。

  3.探索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在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探索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前海知识产权交易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

  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

  建立健全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通过快速授权、快速维权、快速确权,打造集知识产权申请、预警、投诉、鉴定、仲裁、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维权援助为一体的纠纷快速解决平台。

  5.扶持知识产权产业自身发展。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开放的知识产权投资环境。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和自贸区建设,试点境外知识产权投资机构和服务机构进驻自贸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资、许可等运营活动。

  (二)“互联网+知识产权”推进工程。

  1.创新“互联网+知识产权”执法模式。

  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分析和服务工作,高效准确发现互联网市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或线索。

  2.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知识产权服务。

  搭建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平台,支持知识产权众筹、众包等模式发展,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对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进行投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载体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流程服务。

  3.提升创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提升创客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失败承担能力。建立知识产权创客导师库,选拔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辅导,培养创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研究。

  推动政府、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研究,打破信息孤岛,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模式。鼓励商业机构开发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软件,提供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分析和预测。

  (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

  1.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布局。

  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态势和专利预警分析,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及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知识产权依赖型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产业集群。

  2.加快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

  支持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发展壮大,形成合理的未来产业发展梯队。为未来产业骨干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构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专利联盟和专利池。

  3.加大制造业知识产权支撑。

  按照“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与布局,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动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4.推进产业知识产权区域协作。

  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审核、监督等管理体系,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全面覆盖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控股企业。建立深莞惠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涉外维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司法—行业—企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十三五”规划工作小组。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跨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主动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二)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重点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基金,加快知识产权资源的转化运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为“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机制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应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强企建设,将知识产权作为支撑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实现市区两级政府知识产权职能的有效衔接。

  (四)监测评估。

  “十三五”规划工作小组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监督检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结合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实际情况,制定“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评估结果定期报市政府,为市政府决策做参考。

  本规划可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工作最新部署及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有关目标和内容做出合理的调整。

  附录:

  名词解释

  PCT——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指定局)。PCT申请分为二个阶段: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内阶段。国际阶段:(1)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2)国际检索;(3)国际初步审查。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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