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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2日研究决定:
何晓军同志任市金融办主任。
张学凡同志任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市住房保障署署长职务。
免去胡建文同志的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筠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代金涛同志的市财政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水生同志的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