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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标〔2015〕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电子烟雾化液的生产,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局会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电子烟雾化液产品通用技术要求》(编号:SZDB/Z157-2015)。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www.szscjg.gov.cn查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