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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7期(总第9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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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信息提供日期:2016-03-09 【字体:

——2016年1月31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汤暑葵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来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和关税)实现7238.8亿元,比2014年实现数(下同)增长30.4%。其中:中央级收入实现4511.7亿元,增长29.7%;地方级收入实现2727.1亿元,增长30.9%。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比为62∶38。

  我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272.1亿元,增长29.5%;非税收入455.0亿元,增长38.8%。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415.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20.0亿元,增长62.5%,加上体制性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金等因素后,总支出为4265.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50.0亿元,全市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4.3亿元,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1373.4亿元,增长34.4%;非税收入370.9亿元,增长4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4.4亿元,增长76.4%,主要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投向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基础性项目,大幅增加了支出规模。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79.0亿元,总支出3354.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25.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8.5亿元,增长1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6亿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我市基准地价标准调高,加之招拍挂溢价率较高,总地价上升导致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缴纳价款大幅增加。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8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8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6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基础建设支出;转移性支出824.8亿元,其中:补助各区支出220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按中央关于国土收支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入市本级收入,再按规定转移支付给各区;调出资金221.2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7项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年终结余38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亿元,增长114.9%,主要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润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亿元,增长34.9%,主要是增加安排地铁集团注册资本金、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等。收支结余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收支情况为全市数据。2015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048亿元,增长20.2%;预计支出329.6亿元,增长12.8%;收支相抵后,预计当年结余718.5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预计3732.4亿元。

  5.2015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按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余额限额管理。财政部最终核定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3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0.6亿元(主要指一般政府性债券,其本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偿还)、专项债务限额31.5亿元(主要指专项债券,其本息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截至2015年末(下同),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9.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9亿元,绝大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区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0.5亿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贷款。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得益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型增长,我市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238.8亿元,比上年实现数增加1679.0亿元,一举跨越两个千亿元台阶。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收入总量已达中等以上省级规模,增加645亿元,增量接近于2007年全年我市地方级收入规模。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三,增速分别比全国地方级和广东省高21.5和14.8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3.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2015年,我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3%,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税收比重为75%,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达76.5%。第三产业税收实现2878亿元,增长31.7%,增速快于第二产业(8.3%)23.4个百分点,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近70%,比上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税收规模前四大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71.6%。税收产业和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现了我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成果。

  2.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5年,市财政全面落实国务院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45.3亿元并统筹安排使用,投向了轨道交通三期建设、机场三跑道及T4航站区围填海工程、市内高速公路回购、平湖医院建设、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购以及天然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除此之外,市财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安排基建资金432亿元,全力支持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共计实现170亿元,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创新财政扶持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我市已拟定第一批13支子基金投资计划,子基金总规模达573亿元,引导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年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共计开展738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金额55亿元,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全市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373.5亿元,增长63.2%;12项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年度投资超300亿元;市政府118件年度民生实事共计完成支出339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项目资金需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同时,积极贯彻财税减负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143亿元,全市“营改增”为企业减负211亿元,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收营业税等各项优惠,全年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98亿元。

  3.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受盘活存量资金调入预算规模较大等因素影响,2015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支出进度整体偏慢。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财政积极与各部门一一对接,主动谋划重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了支出进度通报机制,逐级分解支出任务,按旬通报重点单位支出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对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118项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支出,逐个部门、逐个项目抓落实,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

  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市财政更加注重对预算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落实新《预算法》,多次举办对市区各预算单位的专题培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支出功能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调入公共预算的资金超过220亿元。启动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本级完成集中支付约240万笔,比上年增加了37.5万笔。全面实施国库现金管理,2015年现金管理总额度为1960亿元,实现利息收入25亿元,较以往活期模式增收21亿元。主动开展业务流程简化和职能优化梳理工作,简化优化105项工作事项流程。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日趋完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调入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企政策性补贴以及资本金注入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全面落实支援新疆喀什和对口帮扶汕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区建发集团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深圳特区一体化,实现城乡社区共同发展,营造优良城市环境;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推进市属国企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市属国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5.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持续增加,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我市加强扩面征缴,以“应保尽保”为目标,完善征收经办制度、征收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征收工作效能,力促社保基金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20.2%,完成当年收入预算的101.7%。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3732.4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718.5亿元,社保基金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三)落实市人大对2015年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 

  2015年6月3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同时对2015年预算执行管理提出了四方面决议,主要包括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等。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积极落实,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市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动优化升级财政信息系统,全面适应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主动开展业务流程简化和职能优化梳理工作,力争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法要求,明确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机制,主动谋划重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2015年8月份以来,我市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在财政部考核中连续4个月排名第一,全年与GDP核算直接相关的八项财政支出增长23%以上,成效显著。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我市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数据。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完成市领导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每月稳增长专项审计等。同时,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

  此外,2015年市财政部门受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1件,受理政协委员提案57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市财政部门与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积极主动沟通,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研究推进,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良策转换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总体来看,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部门预算到位率不高,部分专项资金计划可执行性不高,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有待加快,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借此机会,我就“十二五”期间的财政工作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带动下,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各项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财税规模和质量实现新跨越。“十二五”期间,深圳辖区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实现2.6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其中:累计实现中央级收入1.7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倍;累计实现地方级收入9363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4倍。中央和地方收入占比为65∶35,收入总量双双实现翻番。“十二五”期间,深圳税收收入占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总体保持在85%左右的较高水平。

  二是民生保障水平实现新提高。“十二五”期间,深圳财政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同时更加注重发展成果为全民共享。五年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0年的51%提高到2015年的67.4%,提高了16.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用于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6734亿元,年均增长近30%。

  三是财政支出结构实现新优化。“十二五”期间,市财政部门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累计安排基本建设资金总额超过2700亿元,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累计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120亿元,加快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税收结构显著优化,“十二五”期间全市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57.1%提高到69.4%,提高了12.3个百分点,财税经济呈良性协调发展态势。

  四是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夯实财源基础,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五年间共减免各项涉企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18亿元;“营改增”试点给纳税人减负429亿元;累计实现出口退税5103亿元。在切实保障各项建设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消化了自2003年以来政府通过统筹贷款方式安排的862亿元基建资金缺口,2015年再通过财政库款调度,支持龙岗区提前偿还了地方政府债务116亿元,为我市债务负担最重的区减轻了“包袱”。我市总债务率在全国副省级以上政府中最低,财政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五是财政改革和管理实现新突破。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2014年起实质性推进全口径预算,全面细化预算编制。撤并整合专项资金,增强财政资金聚合效应。在全国首创对扶持产业发展类事前资助项目资金实行委托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延伸银行对产业专项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控了廉政风险。提升政府采购执行效率。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预算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2016年本级预算草案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领调控作用,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执行的主要变化。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计部门意见,2016年我市将进一步改进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主要调整如下:

  一是落实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和预算可执行性。2016年起,切实强化各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将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分类分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46.5%,比2015年大幅提高33.5个百分点。同时,按实际可支付规模安排预算资金,提高当年预算可执行性。

  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继续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管理运作政府资金、资产和资源,提高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强化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年起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10%提高到19%。加强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按实际支付需求优先保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府投资支出定期清理机制。

  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增强单位预算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允许单位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调剂项目支出,提高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预算单位按存量项目规模的2%—5%编列部门预算准备金,预算执行中临时新增工作原则上循部门预算准备金统筹解决。严格控制上年结转规模,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外,其余未执行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结转,确需继续执行的,纳入下年预算重新安排。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切实优化预算编制执行。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率。预算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预算同步编报,凡绩效目标编报不规范的项目原则上均不予安排。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的预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逐步扩大预选供应商采购的品目范围。简化进口产品采购审批程序,试行部门采购,深化商场供货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预算编制方式调整将导致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以及预算科目之间不可比。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展望2016年,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16年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有望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速,维持平稳增长。另一方面,2016年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原分享3%部分全部上划中央,预计影响全市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以上。同时,中央今年将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并可能对“营改增”全面到位后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进行调整。但由于改革具体方案和时间进度尚未明确,目前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暂按现行体制安排。若年度执行中中央出台相关调整政策,将另行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基于上述考虑,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055亿元,比2015年实现数(下同)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2557亿元,增长12.5%,非税收入498亿元,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总收入预计为4084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408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84亿元,其中各行政区支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5年实现数 

2016年预算 

增减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27 

3055 

12.0% 

(一)税收收入 

2272 

2557 

12.5% 

(二)非税收入 

455 

498 

9.4% 

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40 

125 

212.5% 

三、中央补助收入 

179 

136 

-24.0% 

四、省返还收入 

20 

7 

-64.5% 

五、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六、调入资金 

1404 

761 

-45.8% 

全市收入总计 

4370 

4084 

-6.5%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895亿元,增长8.6%。市本级收入增速低于全市水平,主要受2016年取消市本级专享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分成、市本级专享的金融保险营业税2015年基数高等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收入1481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414亿元,增长1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与区体制结算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属补助区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各区。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5年实现数 

2016年预算 

增减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744 

1895 

8.6% 

(一)税收收入 

1373 

1481 

7.9% 

(二)非税收入 

371 

414 

11.6% 

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40 

125 

212.5% 

三、中央补助收入 

179 

136 

-24.0% 

四、省返还收入 

20 

7 

-64.5% 

五、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六、调入资金 

1404 

761 

-45.8% 

市本级收入总计 

3449 

3004 

-12.9%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04亿元。市本级总支出扣除上下级财政体制性支出56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亿元和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2373亿元,主要的重点领域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亿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157亿元,增长93%;教育支出215亿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18亿元,增长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亿元,增长154%;医疗卫生支出101亿元,增长34%;节能环保支出133.4亿元,增长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3亿元,增长52%;住房保障支出134.4亿元,增长208%。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明细表 

单位:亿元

序号 

科目 

2015年预算 

2016年预算 

增幅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64 

2373 

-4% 

1 

一般公共服务 

81.2 

85.1 

5% 

2 

公共安全 

81.8 

157.6 

93% 

3 

国防 

1.4 

0.8 

-43% 

4 

教育 

185.7 

215.0 

16% 

5 

科学技术 

67.6 

118.0 

75% 

6 

文化体育与传媒 

18.3 

25.4 

39% 

7 

社会保障和就业 

38.6 

97.9 

154%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75.4 

101.1 

34% 

9 

节能环保 

92.7 

133.4 

44% 

10 

城乡社区 

231.9 

353.1 

52% 

11 

农林水 

54.7 

91.7 

68% 

12 

交通运输 

368.8 

242.4 

-34% 

13 

住房保障 

43.7 

134.4 

208% 

1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80.7 

178.1 

121% 

15 

商业服务业等 

62.0 

181.4 

193% 

16 

金融 

5.1 

33.7 

569% 

17 

援助其他地区 

17.8 

25.0 

4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 

8.8 

9.5 

8% 

19 

粮油物资储备 

8.0 

8.6 

7% 

20 

预备费 

48.9 

60 

23% 

21 

债务付息支出 

4.8 

4.5 

-6% 

22 

其他支出 

886.3 

116.1 

-87% 

转移性支出 

465 

560 

19% 

23 

上解支出 

185.0 

260.0 

41% 

24 

补助区支出 

280.0 

300.0 

7%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7.0 

11.0 

57% 

增设预算周转金 

  

60.0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 

2936 

3004 

2.3% 

  (四)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各区(新区)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方案规定,市本级计划安排对各区(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40.5亿元,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40亿元,地方教育附加35.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6.1亿元,体制定额结算补助14.5亿元,其他体制性一般补助28.9亿元,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区支出4.1亿元等。同时,2016年继续安排民生微实事资金10亿元,专项补助各区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

  分区域安排情况,计划安排罗湖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1.3亿元,福田区28.1亿元,南山区23.3亿元,盐田区5.8亿元,宝安区38.8亿元,龙岗区29.5亿元,光明新区6.3亿元,坪山新区5.4亿元,龙华新区15.1亿元,大鹏新区4.3亿元,根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规定,需待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再予确定的转移支付122.2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主要取决于各区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规模和增长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财随事转和体制结算等事项,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取决于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因此,转移支付在各区(新区)之间以及年度之间都有波动,不具直接可比性。

2016年市本级对区转移支付初步安排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合计 

罗湖 

盐田 

福田 

南山 

宝安 

龙岗 

光明 

坪山 

龙华 

大鹏 

预留 

资金 

一、税收返还 

40.4 

2.9 

2.2 

6.0 

7.4 

6.5 

6.7 

1.0 

1.3 

5.2 

1.2 

  

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19.7 

1.1 

1.0 

1.8 

3.5 

3.5 

3.3 

0.7 

1.1 

3.1 

0.6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20.8 

1.8 

1.2 

4.2 

4.0 

3.0 

3.4 

0.3 

0.2 

2.1 

0.6 

二、一般转移支付 

50.5 

9.3 

1.5 

10.2 

5.7 

11.5 

3.6 

1.9 

1.8 

2.7 

2.4 

三、专项转移支付 

86.9 

9.1 

2.1 

12.0 

10.1 

20.8 

19.2 

3.4 

2.3 

7.2 

0.7 

四、预留资金 

122.2 

  

  

  

  

  

  

  

  

  

  

122.2 

合计 

300 

21.3 

5.8 

28.1 

23.3 

38.8 

29.5 

6.3 

5.4 

15.1 

4.3 

122.2 

  (五)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市2015年债务限额为332.1亿元,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后,我市已向财政部申请暂缓发行2015年政府债券,债券额度结转至2016年及以后年度使用。截至2015年底,我市尚有可新增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1.1亿元,在此额度内,我市可通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基于现有发债额度和我市综合财力,2016年,我市暂未向财政部申报发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和发行新增地方债券额度。

  (六)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5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按2015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57亿元,比2015年预算控制数下降25.1%。其中,出国(境)经费0.3亿元,比控制数(下同)下降18.9%;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亿元,下降23.1%;公务接待费0.27亿元,下降41.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以2015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为准,有关“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将在另行编制2015年度本级决算草案时,再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计执行数与2016年预算控制数 

单位:亿元

年份                   项目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3.43 

0.37 

2.6 

0.46 

2015年“三公”经费预计执行数 

2.57 

0.3 

2.0 

0.27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 

3.43 

0.37 

2.6 

0.46 

  在编制2016年本级预算时,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保留车辆数安排,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因公出国(境)经费继续按零增长控制。据此,我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为3.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0.3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2.6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0.46亿元。

 

  (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突出亮点。 

  一是全力推动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加强基层治理,为建设现代化超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大力支持补齐城市发展安全短板,专门安排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资金150亿元;新增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注册资本金2亿元;将自然灾害防治、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垃圾和渣土处理、消防、危化品处置等各类事故灾难防治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优先足额保障。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安排公共交通支出165.4亿元。主要是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72.2亿元,结转安排市内高速公路回购资金32.9亿元,切实降低市民交通出行成本。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领域投入力度。安排基本建设支出520亿元,较上年增加170.8亿元,重点保障轨道交通、公路、污水管网、水环境治理、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优先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弥补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突出短板,支持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安排教育事务支出215亿元,较上年增加29.3亿元,重点保障基础教育以及中山大学·深圳、深圳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和特色学院增支要求。大力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着力增加医疗资源供给,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01.1亿元。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新增预留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按规定将政府住房基金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应安排支出8.8亿元。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专门安排市内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资金10亿元;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安排力度,安排对口扶持专项资金25亿元;预留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支出12亿元。加大民生微实事投入,市本级预留10亿元专项资金,按每个社区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标准,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经费保障。

  三是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安排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117.2亿元,较上年增加29.4亿元。其中,专门预留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20亿元;大力引进重大科技项目,安排科技研发资金24.7亿元;推动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安排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35.2亿元、未来产业资金15.5亿元;突出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安排创客基金3亿元,创客专项资金5.5亿元。着力支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全面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各类人才政策资金43.2亿元,较上年增加20.3亿元。其中,专门预留人才政策资金20亿元。

  四是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更高质量地稳定增长,加快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落实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系列政策措施。专门安排提升企业竞争力专项资金100亿元;新增“一带一路”和支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50亿元;推动大型央企总部落户深圳,安排大型央企总部股权合作资金100亿元。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59.9亿元。其中,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3.1亿元,较上年增加28.5亿元;全面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8.9亿元。

  五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着力保障治水提质各项工作资金需求。2015—2020年全市初步计划安排治水提质项目总投资858亿元,重点实施水环境提升、水源保护、防洪排涝等三类工程。市财政将按照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其中,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污水处理费支出15亿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另外在切块市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投资中还安排了相关管网建设经费,全力保障全市污水处理、防洪排涝、饮用水质量提升等资金需求。大力支持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安排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38亿元,较上年增加14亿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安排地方电厂燃气机组发电补贴11.3亿元、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35亿元。

  (八)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预计349.5亿元,比2015年预计实现数(下同)下降469亿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受土地出让进度影响,国土基金收入预计大幅减少。2016年市本级当年收入,加上结转结余收入383.6亿元,总收入预计733.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733.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78.9亿元,转移性支出454.2亿元。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安排调出资金160.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出72.8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结余资金50亿元从2016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从国土基金中安排的路隧专项资金、前海合作区支出等专项调出资金37.8亿元。

  (九)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44.5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同)增加15.0亿元,增长6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属国企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8.4亿元,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63.0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支出63.0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9.0亿元,增长85%。2016年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注资市属国资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30亿元,注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10亿元,增资盐田港集团4亿元,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2亿元,援疆建设1亿元、支持民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4亿元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6年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按照19%的比例计提8.4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比2015年预算增加7.1亿元。

  (十)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07.6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增加160.5亿元,增长15.3%。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45.5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增加215.9亿元,增长65.5%。当年收支相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662.1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减少57.1亿元,减少8.1%。预计至2016年年末,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93.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968.6亿元,占44.8%;个人账户结余2424.9亿元,占55.2%。

  (十一)落实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初审2016年预算初步方案意见建议的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邀请102名市人大代表,对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各位代表提出了宝贵意见,主要是要求完善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善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

  市财政部门对初审意见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并及时回应代表关切,积极吸收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2016年预算编制,主要落实情况是:继续完善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优化2016年预算编制格式,完善预算安排上下年对比,便于代表审议;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九大类民生支出支持力度,2016年市本级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139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7%;切实改进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继续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将政府性基金结转收入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预算稳定调节金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盘活调入各项资金共计761亿元;有效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的应用。

  三、关于2016年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前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新区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其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亦单列编制。

  2016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60.6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6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7.4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体制性补助5.7亿元,同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3.6亿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9亿元和历年结余资金3.6亿元。

  2016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79.9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7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8.2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和历年结余资金43.6亿元。

  2016年,龙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50.1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5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0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39.7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和历年结余资金127.4亿元。

  2016年,大鹏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53.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5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1.2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体制性补助6亿元,同时调入资金30.5亿元(其中历年结余资金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金6.2亿元、政府性基金17.3亿元)。

  2016年,前海管理局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4.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4.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6亿元;项目支出13.8亿元,主要是前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增加2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本级,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和前海管理局各项预算收支安排的详细情况,已分别单独在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2016年预算草案中具体反映。

  四、奋发进取,努力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一)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适应财税改革新形势。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科学研判财税经济形势,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继续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密切关注“营改增”全面完成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调整动向,积极维护我市合理利益,合理调整财政收入增长预期。落实中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要求,推动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主动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积极参与试点改革,争取税制改革的话语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共享发展新跨越。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水环境治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基层治理等领域资金需求,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切实保障十二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资金。重点促进教育发展提质提速,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支持高校及特色学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增加资源供给,协调资源布局,做好“三名工程”资金保障。研究应对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改进社会救助政策,充实社会福利内涵;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工程,保障低碳环保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三)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完善财税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向,主动承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自贸区和前海开发开放,充分发挥前海蛇口自贸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后续发展能力。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金融、物流、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有效运用财政资金杠杆,构建创新发展新优势。 

  贯彻中央8号文“1+N”创新政策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要求,聚焦重点、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完善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等自主创新关键领域投入力度,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创新产业和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提升基础研发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聚焦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形成符合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具有深圳特色的良好制度环境,提升人才吸引力。

  (五)切实优化预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和新预算法要求,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以统筹财政政策、项目和资金为突破口,实施财政中期规划,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审核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发挥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及执行责任主体作用,将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分类分步骤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推进项目库建设,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编报,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以充实项目储备和做好前期工作为基础,做好动态监控,健全责任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均衡性。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两区三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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