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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8期(总第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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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5-006769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0 14:47

名 称:成立深圳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文 号: 深办〔2014〕14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5-03-10 【字体: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信访事项救济途径,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于2014年12月5日(深办〔2014〕14号)同意,成立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庆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林超金(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李一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熊国雄(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黄新山(市法制办副巡视员)

  委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

  委员会负责《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规定应由市政府办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代表市政府履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职能。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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