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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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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37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8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四)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六)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各部门大力配合下,市金融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修订完善深圳市金融业支持政策。出台实施《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和《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申报通知》,规范了金融专项资金审核流程,便利了金融机构申请。2013年共拨付一次性落户奖励、增资奖励14550万元。

  (二)推进金融资源集聚。《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政策出台后,启动新一轮金融招商引资工作,印发《邀请函》和《政策汇编》,组织开展招商推介活动。2013年新引进金融机构37家(其中法人机构26家),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增强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效应。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前海金融业开发开放的政策。前海股权母基金方案已原则获国家批复,外商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试点稳步推进。多次陪同市领导赴京争取新一轮政策落地和创新项目,组织召开了前海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咨询座谈会,积极赴港沟通推动前海金融改革创新。2013年,跨境人民币贷款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等一系列前海金融政策稳步推进。

  (四)完善深圳金融产业布局。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综合性规划编制完成,首批示范性项目地块已挂牌公告。后海5宗金融总部用地均已签署用地使用权合同。福田中心区5座金融总部大厦已封顶。组织召开深交所片区金融用地项目协调会,协调加快进度。

  (五)推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受理并落实企业落户奖励、住房补贴、税收奖励政策。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年检工作。完成QDLP方案的论证完善。牵头出台《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操作规程》,全年累计审核受理三批共26家试点。

  (六)审慎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全年受理44家新设申请,先后组织两次联合评审会,审定35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监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加强了行业监管。2013年底共有86家小额贷款机构经批准正式开业经营。

  (七)推进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出台《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交易场所经营,推动交易场所做大做强,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已成为全国挂牌展示企业数量最多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牵头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推动组建新型交易场所,2013年已批准贵金属交易所等15家交易场所的设立申请。

  (八)办好各类金融论坛。成功举办保险中介论坛、中国(深圳)私募基金高峰论坛、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中国(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等论坛,通过打造深圳金融品牌论坛,提升深圳金融业影响。因主办方原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论坛、金融信息化服务论坛今年暂停举办一次。

  (九)开展金融创新奖评选。组织2013年度深圳金融创新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增设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经过行业初审、专家复审,并经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最终评选出深圳金融结算系统、医保数据交换规范等39个获奖项目,12月31日召开了创新奖颁奖会,2013年度金融创新奖共颁发奖金1230万元。

  (十)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组织召开每季度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布置金融发展和监管工作,年终组织开展金融系统年度总结。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各区(新区)、各部门做好案件处置工作。每月向国家处非办报送我市工作进展。建立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及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2013年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31宗,同比下降24.4%,破案11宗,同比下降59.3%,刑拘56人,逮捕66人,移送审查起诉22宗72人,切实维护了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民生实事)

目标:在国内城市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高城市灾后恢复能力,加强对受灾市民的救助保障。

第一季度:研究出台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各方签发巨灾保险单。

第二季度:出具当期灾害及赔付统计分析报告。

第三季度:提出防灾减损、应急管理等方案建议。

第四季度:出具年度灾害及赔付统计分析报告及风险管理报告,对深圳所面临的总体风险进行评估。

金融处

(二)落实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目标:制定2014年度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完善机制、推进实施。

第一季度:制定2014年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季度:建立市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章程。

第三季度:结合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梳理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形成专项申报方案。

第四季度:加快落实2014年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开展总结评估。

综合处

金融处

(三)加快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组建运行。

目标: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组建运行。

第一季度:下发新设交易场所批复工作通知,规范新设交易场所批复程序,并通知新设交易场所提交资料。

第二季度:修订完善我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政策,加强日常监管。

第三季度:开展深圳市要素市场行业协会筹备工作,建立要素市场监督管理联络工作机制。

第四季度:推动不少于15家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组建运行;进行要素交易平台年度检查工作。

金融处

(四)开展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

目标:开展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鼓励金融业开展创新。

第一季度:配合市财政委完成上一年度金融创新奖奖金拨付。

第三季度:启动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组织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完成银行组、证券组、保险组、综合组项目初审。

第四季度:组织金融创新奖复审,经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审定和媒体公示后,评选出全部获奖项目。

综合处

(五)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积极培育民营金融标杆企业。

目标:引导支持更多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

第一季度:梳理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机构的意向情况。

第二季度:根据民间资本需求,形成项目申报方案,呈报上级部门予以支持。

第三季度:跟进政策导向和项目进度,必要时提请市领导汇报争取。

第四季度:加快推动项目落地,支持民营金融企业做大做强。

金融处

(六)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工作试点。

目标: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工作试点,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第一季度: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并组织开展2014年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创新业务试点。

第二季度:研究并组建小额再贷款公司、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试点;做好2014年第一批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联合评审及筹建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小额贷款行业开展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并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工作。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

金融处

(七)出台互联网金融政策,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态。

目标:出台专项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第一季度:制定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专项政策报市政府。

第二季度:研究筹建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互联网产业园等相关方案。

第三季度:组建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第四季度: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空间规划,加快落实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

金融处

(八)加快金融中心城市建设,集聚更多金融高端资源。

目标: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集聚落户,全年新引进法人金融机构20家以上。

第一季度:建立健全全市金融招商协同工作机制,研究拟定金融招商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季度:调研和分组整理金融招商引资信息,加强深圳金融业及前海先行先试政策的宣传推介。

第三季度:根据工作计划和金融机构意向反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招商推介活动。

第四季度:推动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完成落户手续,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金融处

(九)加快推进平安国际金融中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目标:加快推进平安国际金融中心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第一季度:完成投资3亿元。

第二季度:累计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

第三季度:累计完成年度投资14亿元。

第四季度:累计完成年度投资22亿元。

金融处

(十)促进股权投资产业发展。

目标:落实股权投资行业支持政策。全年受理企业落户奖励,申报完成后集中进行审核;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全年受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实施调查审核后对合格企业进行备案;推进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探索开展QDIE(合格境内投资主体)试点。

第一季度:1-2月份受理企业上年度住房补贴申报;制定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方案;全年组织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申报。

第二季度:5-8月份受理企业上年度税收奖励政策申报;二季度完成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上半年积极争取QDIE(合格境内投资主体)试点政策落地。

第三季度:审核企业上年度税收奖励政策申报;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力争QDIE(合格境内投资主体)试点政策落地。

第四季度:下半年力争QDIE(合格境内投资主体)试点项目落地。

综合处

(十一)办好各类金融论坛。

目标:打造深圳金融品牌论坛,提升深圳金融业影响。

进度:年内协调组织有关方面举办中国风险投资论坛、金融博览会等各类金融论坛。

综合处

金融处

(十二)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目标: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

进度:1.组织召开每季度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布置金融各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工作,年终组织开展金融系统年度总结。

2.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上半年集中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有关方面配合市公安局做好案件处置与清退工作。做好案件总结分析,每月向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市工作进展。

综合处

金融处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jr.sz.gov.cn)了解我办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投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二)拨打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咨询投诉电话:8210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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