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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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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9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负责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的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

  (二)承担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统筹协调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各行业各领域有关人居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研究全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目标和对策建议。

  (三)协调和指导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牵头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负责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加强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政策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组织拟订住宅产业化政策,参与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负责审核上报住房和建设、水务、气象等方面的专业规划及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污染减排考核。

  (七)承担废气排放监管责任,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提高。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湿地环境、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承担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十)承担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负责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协调或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相关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按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制定人居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人居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立并实施人居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人居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信息。

  (十三)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大气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出台大气治理“深四十条”,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方案》,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3亿元开展大气治理补贴。完成妈湾电厂1、2、5、6号机组及盐田、宝安、南山垃圾电厂脱硝改造,改造高污染锅炉55台,治理企业270家;关停无牌无证喷涂生产线41条,完成工业生产线治理共202条;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淘汰黄标车近3万辆,是去年的1.5倍;推广应用国Ⅳ车用燃油,抽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64803辆。2013年灰霾天数98天,PM2.5年均浓度为39.6微克/立方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较好水平。

  二是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全面推行河长制,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对辖区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治理河流污染。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提出8年内综合整治、设施建设等六大类123项工程,涉及投资343.9亿元。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开展雨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48人次,累计清理暴露垃圾近百处,清拆违章种养和乱搭建72820平方米,清理生猪6592头,确保饮用水安全。2013年13条主要河流中,深圳河、坪山河、福田河和大沙河等11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三是污染减排进展顺利。充分发挥治污保洁平台作用,将污染减排等重点项目纳入治污保洁平台,强化督查督办,全年统筹推进工程272项。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增加考核对象和责任单位,强化减排管理,完成了对各区、各责任部门及减排重点企业的2012年度污染减排考核;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组织开展的2012年度污染减排考核,减排考核得分89.5分,在全省排名第五。根据环保部反馈的核算结果,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

  四是环境经济政策威力初现。实施绿色金融和绿色采购,对40 家违法排污企业停止发放贷款10多亿元,企业为争取恢复信贷评级,投入了9000多万元进行整治;329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金额3.9亿元,保费超过800万;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我市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数据库建设。

  五是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信息公开,组织召开了39场环保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制作舆情快报186期,推出系列“在线访谈”,回应群众关切,我委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445条。定期发布年度和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公布市民比较关心的大气、水、噪声及辐射方面的环境质量状况。做好我市11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的PM2.5监测工作,在深圳人居环境网每小时发布一次监测结果,实现即时查询。

  六是生态文明宣传不断强化。围绕“美丽深圳,幸福家园”主题,开展了“我为地球体检”、“地球一小时”、“绿色行动日”、“绿韵悠扬”深圳环保原创歌曲获奖作品展演、市民环保奖、“舌尖上的环保”等环境宣教品牌活动。开展绿色家园系列创建,启动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盐田污水处理厂、华侨城湿地通过考评,命名为2013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机制。

(民生实事)

目标: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机制。根据大气污染等级,采取相应的建议性或强制性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危害。

第一季度:颁布《深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第二季度:根据《深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并做好专家会商和预警应急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根据应急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四季度: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空气质量日常监测、预测。

大气办

(二)创建宜居社区。

(民生实事)

目标:创建60个宜居社区,提高社区宜居水平。

第一季度:拟定年度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开展宜居社区孵化、培育及指导工作。

第三季度:对各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察。

第四季度:开展宜居社区考核验收工作,完成60个宜居社区创建。

发展处

(三)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

民生实事)

目标:联合发布限行通告,在原特区内对黄标车全面限行,在原特区外对黄标车单双号限行。

第一季度:201411日前发布限行措施通告,从11日至630日,实施黄标车第十九阶段限行措施。

第二季度:实施黄标车第十九阶段限行措施。

第三季度:2014630日前发布限行措施通告,从71日至1231日,实施第二十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

第四季度:实施黄标车第二十阶段限行措施。

机动车监管办

(四)启动实施蓝天工程。

目标:落实《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第一季度:落实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办法,对符合治理条件的工业企业予以补贴。

第二季度:启动港口岸电建设及船用低硫燃油推广工作,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废气排放和检测标准。

第三季度: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普查。制定汽车维修企业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要求及推荐性治理技术方案。

第四季度:完成现有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大气办

(五)推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

目标:落实广东省排污权交易的相关政策,推动我市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

第一季度:完善COD和二氧化硫数据库更新。

第二季度:启动总量刷卡排污自动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选取有代表性的重点污染源进行刷卡排污总量试点工作。

第三季度:加强制度创新,开展排污权交易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因子的可行性研究。

第四季度:深化宣传培训,开展对试点企业的政策培训和技术培训,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

排污权交易中心

(六)完成妈湾电厂深度脱硫和除尘改造。

目标:完成妈湾电厂34号机组深度脱硫和除尘改造。

第一季度:根据省电力调度中心检修时间窗口,安排妈湾电厂相关改造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根据省电力调度中心检修时间窗口,制定机组停机改造计划。

第三季度:妈湾电厂34号机组停机,启动深度脱硫和除尘改造。

第四季度:完成妈湾电厂34号机组深度脱硫和除尘改造。

大气办

(七)推进企业废气治理。

(民生实事)

目标:提升工业燃烧源治理水平,完成300家企业废气治理。

第一季度:实施大气质量提升补贴办法,组织按要求完成废气治理的企业申请补贴,以补贴促治理。

第二季度:完成100家企业废气的治理。

第三季度:累计完成200家企业废气的治理。

第四季度:累计完成300家企业的废气治理。

大气办

(八)健全区域环保合作机制,提高区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目标:目标:健全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和跨界污染协调治理,提高区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一季度:深莞惠环境信息共享系统上线运行,共享水环境、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突发事件应急数据和机动车尾气治理数据。

第二季度: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会议,与香港环保署商议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通报机制。

第三季度:在深莞惠三市交界处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行动,车辆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对查处的车辆信息进行后续跟踪。

第四季度:召开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会议,与东莞、惠州两市环保局商议加强跨界污染协调治理,提高区域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规划处

(九)开展清洁生产

(民生实事)

目标: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完成1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第一季度: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季度:累计完成6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第三季度:累计完成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第四季度:累计完成1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工作。

污防处

(十)查处黑烟车。

(民生实事)

目标: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执法检查,全年路检3万辆高污染车辆,抽检1万辆公交、货运等行业车辆。

第一季度:5000辆车辆进行尾气排放路检,对1500辆公交、货运等行业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抽检。

第二季度:累计对12000辆车辆进行尾气排放路检,累计对4000辆公交、货运等行业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抽检。

第三季度:累计对21000辆车辆进行尾气排放路检,累计对7000辆公交、货运等行业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抽检。

第四季度:累计对3万辆车辆进行尾气排放路检,累计对1万辆公交、货运等行业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抽检。

机动车监管办

(十一)推进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目标:推动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在深圳人居环境网上向公众公开有排污、监测、处罚和排污收费等信息。

第一季度: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系统。

第二季度:在深圳人居环境网公开重点污染源有关排污、监测、处罚和排污收费等信息。

第三季度:推动各区逐步公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信息。

第四季度:督促市区有关监管部门及时更新企业环境监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阳光管理。

污防处

(十二)建立空气质量检测数据公众发布APP

目标:推出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数据公众发布APP

第一季度:设计应用程序的需求,委托软件公司进行开发。

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公众发布移动应用程序APPAndroid版和IOS版分别上线试运行。

第三季度:在试运行中对该应用程序的功能进行调试及修改完善。

第四季度: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数据公众移动应用程序APP正式上线,并向公众发布。

大气办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网站(http://www.szhec.gov.cn),访问公众参与的信访投诉及部门白皮书专栏。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hbbps@szhec.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咨询投诉电话:2391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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