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63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29 00:00
名 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土地、海洋、房地产、测绘、矿产及地名管理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行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策略研究;组织编制各层次城市规划、海洋规划、市政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负责政府储备用地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
(四)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整备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土地整备、土地收回、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国土基金使用计划;负责处理土地整备、土地收回、房屋征收的土地权属纠纷。
(五)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承担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地质遗迹保护责任,承担治理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测绘和地图编制管理工作。
(八)对开发利用土地和执行规划行为、房地产开发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行为。
(九)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负责海域使用项目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负责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负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数字海洋建设。
(十)负责起草城市更新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我委公共服务白皮书11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情况如下:
(一)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近期实施方案。协助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评估,制定了2013年改革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围绕改革难点开展专题研究。
(二)强化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用地保障,在规划、计划编制和用地政策方面对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用地需求予以保障,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项目落地。2013年我市总部经济、重大产业和上市企业项目用地出让规模占全年新增出让用地的53.8%以上,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的用地需求。
(三)加快土地资源二次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2013年城市更新量质并进,累计供应用地面积约200.56公顷,签订更新项目土地合同62项,新开工项目49项。
(四)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整备工作全面铺开,土地投融资平台运行良好,全年拨付整备资金49.98亿,整备完成了18.23平方公里用地,为华为科技城等一批重点项目提供空间保障。重点推进的南布社区“整村统筹”试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落实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2013年全市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和资金安排,通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查清全市新增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范围,为编制2014年防治方案夯实基础工作。
(六)继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对2012年度各区(新区)政府查违共同责任工作实施考核。完成检查督导了1200余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编写了《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2013年度市级卫星遥感监测检查和违法推平土专项整治行动。
(七)组织开展罗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制定了创新活动项目申报表和计划书,搜集梳理了大量相关基础资料,完善工作细节,周密部署罗湖区创建活动,做好了迎接国土资源部达标评优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组织实施深圳市海洋环境监测,对全市海域环境质量的各类要素进行平水期、丰水期和枯水期等不同时段的全面监测,并对全年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掌握我市海洋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编制完成了《2013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告》。
(九)组织开展轨道16号线规划研究,分析轨道技术标准及线路客流特征,优化线站位及敷设方式,完成车站布局和交通接驳设施布局规划,确定车场用地选址方案,完成了换乘节点规划及沿线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建议方案,最终完成了《深圳市轨道16号线交通详细规划》报告。
(十)开展深圳市城市雕塑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过基础资料搜集、现状调研及分析,对城市雕塑重点地区的规划实施开展专题研究。
(十一)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密切监测市场形势,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2013年实施计划》,拟定了《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民生实事) |
目标:组织落实全市2014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全年启动约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边坡治理,及时开展2015年防治方案编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季度:对各区2013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完成汛前排查。完成2014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含治理计划)编制。 第二季度:完成2014年防治方案报批并颁布实施,确定2014年全市重点预防隐患点和治理项目。 第三季度:开展汛中检查。到相关部门调研,启动2015年防治方案编制工作。 第四季度:开展汛后核查。完成2015年防治方案初稿。全年开展约100处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 |
(二)组织实施深圳市海水浴场环境监测预报。 (民生实事) |
目标:4-10月份(泳季)每日对我市海水浴场环境状况实施预报。 第一季度:做好监测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4月底开始每日向公众发布海水浴场环境预报信息。 第三季度:每日向公众发布海水浴场环境预报信息。 第四季度:10月底前每日向公众发布海水浴场环境预报信息。 |
(三)优化土地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
目标:待市政府明确相关要求后,全面启动空间规划体系的优化完善。 第一季度:报请市政府审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提质提速提效,完善规划管理制度的请示。 第二季度:待市政府明确要求后,形成完善规划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 第三季度: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将规划委员会制度、规划体系、法定图则、规划审批等内容上升到法律层面,指导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季度:启动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优化调整工作。 |
(四)扩大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用地入市范围,探索完善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可持续利用机制。 |
目标:鼓励股份合作公司的工业用地进入市场,出台有关原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政策。 第一季度:完成原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政策的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形成原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政策初稿。 第三季度:入市政策征求意见上报市政府。 第四季度:争取推出地块向社会招拍挂。 |
(五)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
目标:以生态线专项调查为基础,初步摸清生态线内自然资源现状;以我市基本农田、耕地范围为试点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第一季度:划定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区范围。制定生态线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出台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农田总登记工作方案。 第三季度:开展基本农田总登记工作。开展生态线专项调查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基本农田总登记工作。形成生态线专项调查成果报市政府。 |
(六)建立市生态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生态线管理范围。 |
目标:建立市生态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生态线管理范围。 第一季度:制定市生态线联席会议规则。 第二季度:编制生态线界桩标识规划方案。 第三季度:制定生态线界桩标识布设实施方案。 第四季度:会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界桩标识布设工作。 |
(七)紧紧围绕陆海资源统筹、产业集群发展,高标准加快深圳湾总部基地建设。 |
目标:稳定完善规划成果;创新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模式;加快土规调整报批手续;推进具体项目实施;完成深圳湾超级城市国际竞赛。 第一季度: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规划成果;形成土规调整初步方案;就9号地块具体方案请示市政府;启动国际竞赛。 第二季度:将土规调整方案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形成开发建设模式机制研究初步成果;完成国际竞赛评审工作;协调和推进具体项目实施。 第三季度:将开发模式机制研究成果报市政府审议;将国际竞赛相关成果落实到城市设计中。 第四季度:加快推进具体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
(八)构建适应存量土地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有序推进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存量用地占供地总量达68%以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目标:通过城市更新供应土地200公顷,整备入库土地18平方公里。 第一季度:通过城市更新供应土地50公顷,推进项目开工实施;完成《201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开展整备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 第二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100公顷,推进项目实施;完成《深圳市201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报批工作。 第三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150公顷,推进项目实施;开展整备项目的测绘评估及协商谈判工作,完成相关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第四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200公顷,推进项目实施;年底前完成18平方公里整备土地的验收入库工作。 |
(九)加快解决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 |
目标:落实《〈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推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 第一季度:拟定《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区域、期限及步骤,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季度:下发《工作方案》,部署各区启动并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 第三季度: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区政府落实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 第四季度: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区政府落实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uggest@szpl.gov.cn。
(三)拨打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咨询、信访、服务电话:2227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