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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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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8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12项重点工作纳入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所有目标均提前或如期完成。

  (一)开展5期共530人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培训,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8319名、三环节(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29794名,餐饮服务许可办结事项提前5天办结率达91.40%;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公布两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优化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数据库,人工稽核信息3000条,开展节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专项检查和监测工作,共抽取各类食用农产品样品181份;累计检验各类食品添加剂28532项次、检验非食用物质2846项次,开展鲜肉抽检2076批次、豆制品专项抽检1057批次,对企业使用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抽检630批次,不少于企业购入批次的15%;完成市计量质检院“一本部两中心”建设。

  (二)积极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共评选出2012—2013年度市级诚信示范市场14个,省级诚信示范市场6个,全国诚信示范市场1个。

  (三)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服务活动14场,发放消费地图、消费指导手册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超过30万份;组织汽车、法律、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家共84人次,先后为奔驰车主集体投诉等消费维权案件提供数据分析、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专家对预付款消费领域、快递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并发布消费提示;组织消费者代表共94人次分别开展电子商务、食品、旅游消费体察活动并通过媒体公布结果;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100批次毛巾、12批次智能手机进行对比测试并公开发布;编印《赴欧旅游消费提示手册》10万册,并在消费者权益服务站、U站、口岸、机场、学校等场所派发。

  (四)做好价格日常检查和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旅游市场价格、食盐市场价格等专项检查;对企业物价监管员加强培训,开展每月商品价格比较调查;对我市3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并立案223宗,累计对全市150 家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五)3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极大激发了社会的创业创富热情,3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新登记商事主体36万户,同比增长152%;8月1日正式上线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系统,商事主体登记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照,各商事主体类型均可自愿领取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六)2013年我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了10049件,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22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987件,累计拥有注册商标数量23万余件,知识产权各项指标数据继续在全国大中城市保持领先地位;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超过1000万元,新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深圳专利奖23项(原定25项,其中2家公司存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予以剔除,经请示市领导不予递补),举办1场知识产权(版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和56场企业专题宣传培训,全年共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293件,年结案率为95.46%。因国家工商总局停止2013年中国驰名商标评定工作,我市累计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仍为103件。

  (七)编制完成《深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联合市法制办开展市场监管法规的评估梳理,对建设统一消费维权申诉举报平台进行深入调研并向市领导专题汇报,该平台建设已纳入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

  (八)完成2012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及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的申报评审工作,全年共举办8期标准化公益宣贯培训,下达81项2013年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制修订计划项目;对公共财政支付的邮政网点、计生中心、集贸市场、平价商店的50440台衡器实施了强制检定,一次检定合格率约90%,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了跟踪处理。

  (九)完成电子商务监管平台一期工程建设并上线运行,积极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推进全程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标准综合体建设,顺利实现电商企业主体身份验证服务、产品基础信息填报与追溯服务、交易凭证存储与查验服务、在线交易纠纷解决服务、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应用服务。

  (十)高质量完成635家企业碳核查并获国家发改委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监督抽查生产流通领域儿童用品、通信设备等50类健康安全类产品2868批次,组织评审2013年市长质量奖,编制发布2012年度深圳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质量强市示范市”,我市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103家管理体系与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785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开展检查,立案19宗。

  (十一)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开发上线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系统,公布首批100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名单,不断推进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十二)努力提升电梯质量水平,实施电梯监管方式改革,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出台,完成400台电梯安全质量抽查工作,向社会公布不合格单位名单。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民生实事)

目标:1.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在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各大农批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定检测,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与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十大类重点食品的抽检批次同比增长20%以上;依据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全年完成食品抽检52500批次,全年抽检食品达到3.5/千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创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80家市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3.全年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不少于5000名,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20000名,全年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许可办结事项提前5天办结率不低于90%4.开展风险监测、评价、交流和防控工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第一季度:1.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与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十大类重点食品不少于2500批次;依据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完成食品监督抽查10000批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开展工作调研,协调研究确定本年度示范街名单、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工作。3.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不少于1000名,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5000名。4.启动全市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检测机构和企业检测室建设调查摸底,强化宣传交流,开展风险信息监测系统和风险研判系统建设调研。

第二季度:1.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与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十大类重点食品不少于3000批次;依据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累计完成食品抽检25000批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全面宣传动员,启动对拟创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的规范建设,开展餐饮创建街或单位的示范交流培训,编制并下发有关宣传资料等。3.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不少于2000名,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0000名。4.起草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企业检测室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草稿),启动风险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库建设,开展风险研判技术研究。

第三季度:1.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与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十大类重点食品不少于3000批次;依据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累计完成食品抽检40000批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深入推进创建单位实行“五常法”、提级整改等创建工作事项,对创建单位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实施抽检、巩固创建成果。3.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不少于3500名,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5000名。4.发布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企业检测室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系统试运行,初步完成风险研判系统方案设计。

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一)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民生实事)

第四季度:1.全年累计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米面与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乳与乳制品、肉与肉制品、饮用水和饮料等十大类重点食品不少于11000批次,同比增长20%以上;依据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中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全年完成食品抽检52500批次,全年抽检食品达到35/千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2.创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80家市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3.全年培训考核食品企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人数不少于5000名,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少于20000名,全年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许可办结事项提前5天办结率不低于90%4.完成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企业检测室建设资金资助申报系统并组织第一期申报,开展风险监测及快速应对,改进风险研判系统方案及数据库。

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监管,保护人身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民生实事)

目标:致力于提高消费安全和产业竞争力,严格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监管,加强质量法治和宣传教育。

第一季度:发布全年拟开展的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重点商品监督抽查目录;组织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100批次;组织生产流通领域使用3C认证标识的重点工业产品、使用有机认证标识的食品农产品获证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30家;组织车用燃油质量检测不少于60批次。

第二季度:组织全市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500批次,对上季度抽查情况进行跟踪处理;组织生产流通领域使用3C认证标识的重点工业产品、使用有机认证标识的食品农产品获证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组织车用燃油质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开展“质量成就未来”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宣传。

第三季度:对上季度抽查情况进行跟踪处理,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全市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500批次;组织生产流通领域使用3C认证标识的重点工业产品、使用有机认证标识的食品农产品获证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组织车用燃油质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第四季度: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类产品的监督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全市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500批次,全年完成监督抽查不少于1600批次;组织生产流通领域使用3C认证标识的重点工业产品、使用有机认证标识的食品农产品获证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组织车用燃油质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质量监督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

(三)加大消费维权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民生实事)

目标:1.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5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8场,发放资料20万册,向市民提供消费维权知识;2.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信息。组织专家公开点评两个热点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组织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对民生消费领域两大类共20批次以上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发布12期消费提示。3.拓宽社会消费维权渠道。选聘20多名专业人士担任消费争议义务调解员,定期到市消委会调解消费纠纷;建立消费维权团体义工队,在10个“城市U站”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活动500人次以上。

市消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消费维权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民生实事)

第一季度:1.举办消法专题宣传活动2次;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8场;发放资料20万册。2.收据整理消费者投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开展活动的领域,开展1个领域的霸王条款点评;制定、论证商品检测工作方案;发布消费提示3期。3.征集义务调解员;完成消费维权团体义工队组建工作,在2个“城市U站”试点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活动。

第二季度:1.举办消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2.制定条款点评、挑战潜规则活动的工作方案;开展行业潜规则征集工作;完成110批次以上商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发布消费提示3期。3.确定义务调解员20人名单,并组织培训;“城市U站”消费维权服务活动拓展到5家,服务人次达到100人次以上。

第三季度:1.举办消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2.公开点评1个领域的霸王条款,开展1个行业的挑战潜规则活动;完成110批次以上商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发布1类商品的比较试验结果;发布消费提示3期。3.义务调解员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城市U站”消费维权服务活动拓展到8家,累计服务人次达到300人次以上。

第四季度:1.举办消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2.开展1个行业的挑战潜规则活动;发布1类商品的比较试验结果;发布消费提示3期。3.义务调解员参与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城市U站”消费维权服务活动拓展到10家,累计服务人次达到500人次以上。

市消委会办公室

(四)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民生实事)

目标:制定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标准及办法,启动全市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在100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开展400台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第一季度:完成电梯安全教育视频设计,修订发布电梯监督抽查规则。

第二季度: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调研,制定好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电梯安全教育视频制作;确定电梯监督抽查名单。

第三季度:组织制定《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标准》,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提供技术判定标准和支撑;会同教育部门做好电梯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开展400台电梯监督抽查。

第四季度:组织制定《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办法》,明确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程序、评估结论等事项,为老旧电梯评估提供具体操作规范;启动老旧电梯评估工作,完成100台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在全市100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公布电梯监督抽查结果。

特设处

(五)为市民提供更方便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民生实事)

目标:推广商事主体营业执照一小时办理制。继续推进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快完成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全市各许可审批部门继续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

第一季度:在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华、龙岗等区域开展企业登记“一小时办照”试点。召开全市许可审批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本年度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相关工作;认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改革、三证合一等改革实施的可行性。

注册分局

(五)为市民提供更方便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民生实事)

第二季度:总结“一小时办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扩大“一小时办照”覆盖面,重点研究个体户办理提速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及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改革、“三证合一”改革等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根据平台建设情况制定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第三季度:调整、优化“一小时办照”登记操作系统,完善技术实施条件。根据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和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力度推动各许可审批部门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

第四季度: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小时办照”,分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一小时办照”。改革实施方案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尽快颁布并组织实施;组织考核通报各许可审批部门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的完成情况。

注册分局

(六)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民生实事)

目标: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等重要指标继续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保持领先地位。

第一季度:完成2014年深圳市专利奖评审;完成2014年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宣传培训、版权产业示范基地有关项目的评审。

第二季度: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完成2014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新增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第三季度: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资助、专利池建设、专利预警与分析。

第四季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0件;累计拥有注册商标数量24.5万件;年度累计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培训50场(次)以上。

知识产权促进处

(七)打造深圳标准,铸造深圳品牌。

目标:全面提升深圳产品食品质量标准。

第一季度:1.研究制定打造深圳标准的行动计划。2.启动特区标准化条例制定工作。3.推动研究建立我市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指数分类指引制度。4.开展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标准在食品行业的推广利用研究。

第二季度:1.发布打造深圳标准的行动计划。2.完成特区标准化条例征求意见稿。3.把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4.推进我市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指数分类指引制度建设。5.编制我市食品安全应用标准及推广教材。

第三季度:1.推动落实打造深圳标准的行动计划。2.完成特区标准化条例征求意见工作,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法制办审查。3.推动、提高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

第四季度:1.总结深圳标准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2.特区标准化条例提交市政府审议。3.全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4次以上(原则上每季度1次)。

标准化处、质量处、食品安全监管处、信息中心

(八)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使深圳成为重要的产品认证和检测中心。

目标:依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组建深圳工业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整合我市各类认证资源,开展相关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国内外有关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资质获取,组建跨区域的认证联盟,提升深圳重要产品认证和检测能力。

第一季度:完成工业产品质量认证相关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深圳工业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组建可行性方案编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可行性方案论证工作,可行性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深圳工业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正式挂牌。

第四季度:开展相关认证和检测业务工作。

市检测院

(九)提升民生计量器具强检覆盖率与合格率。

目标:继续加强公共财政支付的邮政网点、计生中心、集贸市场、平价商店四个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民生计量服务水平。

第一季度:加强宣传,启动公共财政支付的民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二季度:重点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强检工作,市场电子秤强检不少于20000台件。

第三季度:重点推进邮政网点计量器具强检工作,邮政秤强检数不少于900台件。

第四季度:重点推进计生中心、平价商店计量器具强检工作,计生中心强检器具不少于400台件,平价商店衡器强检不少于1500台件。

计量处

(十)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目标:进一步深化推进国家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有关标准、规范,持续优化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化转型升级,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季度:完成电子商务监管服务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与服务有效联动机制。

第二季度:深化推进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申领服务,探索实现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申领与我局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有机结合,提升服务数量和影响力。

第三季度:深化电子商务产品基础数据填报服务和应用,完善可信标准规范,促进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化转型升级。

第四季度: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ODR)服务,实现与电子商务企业系统对接应用。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十一)加大标准化服务力度,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

目标:开展标准化战略资助及奖励工作;实施中小企业标准化人才培训工程;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一批标准与规范。

第一季度:完成科学技术奖(标准奖)评审工作,启动地方技术标准文件立项申报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申报受理,下达地方技术标准文件立项计划。

第三季度: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评审。

第四季度:举办6期公益性标准化培训班。

标准化处

(十二)推进商事主体提交年报工作,对商事主体实施“严管”。

目标:做好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向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的顺利过渡。

第一季度:推进商事主体提交年报系统建设,做好商事主体提交年报对外宣传和对内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商事主体年报提交工作。

第四季度:进一步优化商事主体提交年报业务流程,做好商事主体提交年报信息公示等工作。

企管处

  四、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访问网上咨询、网上建议等栏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xxgk@szaic.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电话:12315、12358、12365、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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