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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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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40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8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协调和处理重要外事、港澳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责任;承担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接待访深的重要外宾、友好人士和来深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管理、组织在深举行的重大涉外活动;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及港澳事务活动。

  (四)负责管理来深采访的外国记者、外国驻深新闻机构和记者。

  (五)负责因公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事项;承办市领导因公出访报批工作。

  (六)负责公务护照、出境证明、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审发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为持外交、公务护照(含官员、特别护照)的外国人员延期和补发签证;代办领事认证。

  (七)指导、管理与外国驻华使馆及领事机构的交往事宜;协调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理我市在境外人员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在深外国人管理重要事项。

  (八)负责深港澳政府间的联络及合作事务安排,官方、半官方交往及深港澳边境事务;完成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港澳办交办的港澳相关工作任务。

  (九)指导、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友好基层单位的交往工作;负责荣誉市民的授荣、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和涉港澳宣传以及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

  (十一)拟订国际化城市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国际城市比较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推动《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贯彻落实,协调推进、检查及督促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国际化城市建设研讨会等相关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形象推广工作。负责本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公共场所英文标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市外办2013年度公布的11项任务已按计划完成。主要情况如下:

  (一)检查部分市直单位、中直驻深单位落实2012年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情况。由办领导带队,分别前往市直机关单位或企业开展外事港澳工作调研,宣讲外事政策,加强归口管理,为企业“走出去”服务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外事港澳工作和国际化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报告,报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做好各类高级别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各类境外来访团组319批3585人次,其中政务类团组130批1788人次,包括: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级代表团组9批328人次,政府副首脑代表团组2批74人次,部长级团组39批527人次;工商经济类团组59批582人次。

  (三)做好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型活动及其报批共36批次。圆满完成第九届文博会、第十五届高交会、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八届物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涉外接待、现场礼宾和翻译工作。

  (四)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大力宣传和推介深圳,借助外国驻华使领馆渠道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邀请驻穗使领馆官员出席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九届文博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邀请12国驻穗领事官员33人参加第十二届“深圳海滨日”活动。

  (五)开拓新友城。全年我市与9个城市签署了《加强友好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分别是芬兰赫尔辛基市、荷兰阿尔梅勒市、白俄罗斯明斯克市、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土耳其安卡拉市、斐济共和国苏瓦市、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市、希腊雅典市、爱尔兰科克市。

  (六)与我驻外使馆建立联系。我办分别与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馆建立密切工作联系,致函我驻外各使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城市开展工作联系,积极协助一些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借助使领馆渠道拓宽我市对外交流领域,推进我市国际化城市建设和友好城市网络建设。

  (七)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走访有代表的民营企业,听取企业在循因公渠道“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海外业务现状,现场给予解决或经研究后给予答复,并全面介绍了我办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各项措施。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举办“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共有60多家企业70余人与会,为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

  (八)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提质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服务。全年共办理274个国家签证共1582批次8077人次。全力为我市对外交往服务,克服困难,顺利办妥高级别团组出访签证;解决企业申办签证、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等困难;强化工作岗位责任,加强制度管理和岗位培训,制定《个人岗位责任承诺书》;制定《APEC商务旅行卡自行保管工作方案》,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制定《申办阿根廷协议签证的实施办法》,开辟民营企业通过我办申办阿根廷因私签渠道;利用“五一”、“端午”假期领馆开放时间为企业送办签证;加强与区级外办工作联系,帮助基层外事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九)召开深港深澳合作会议。成功举办深港深澳合作会议,签署加强合作与交流的协议;联合科创委、南山区科技局制定《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挂牌工作方案》;积极与科创委、药监局和深圳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总结深港深澳合作成果,督促落实协议内容;收集2013年深港、深澳合作开展情况。

  (十)组织实施赴港澳对口交流学习活动。向各区发函征求各区意见,制定对口交流工作方案;组织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大鹏新区高级公务员分两批赴港澳开展对口交流;认真总结前两批经验,组织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完成对口交流学习任务。

  (十一)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单位积极落实《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制定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2013年重点计划;制定《在深常住外国人管理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收集整理《纲要》各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分别向市人大、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市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提交报告,并接受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成立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顾问委员会,成功举办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和2013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研讨会,制定《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重点工作计划(2014—2015)》,计划涉及6个方面83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已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赴我市有关单位、企业调研,利用外事港澳资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目标:调研有关单位、企业外事港澳工作情况,利用外事港澳资源为相关单位和企业服务。

每季度:调研3家单位或企业;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情况,了解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情况,宣传外事港澳资源为企业服务。

综合业务处

(二)做好各类高级别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

目标:认真做好各类高级别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进一步提高外事工作水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每季度:按季度上报完成情况。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三)做好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

目标:科学规划、归口管理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加强统筹管理、协调服务。

第一季度:启动我市2014年度大型涉外活动计划预报工作,预先掌握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做好第十届文博会期间的各项相关工作。

第三季度:积极筹备第十六届高交会、2014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九届物博会等大型涉外活动。

第四季度:做好第十六届高交会、2014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九届物博会期间的各项相关工作。

礼宾处(美大处)

(四)大力推进预防性海外领事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为我市市民和企业走出国门提供贴心服务。

目标:与深圳特区报合作,根据国际形势、全球气候等情况,在特区报刊登海外领事保护常见问题及安全警示信息等。

第一季度:刊登海外领事保护知识5篇。

第二季度:刊登海外领事保护知识5篇。

第三季度:刊登海外领事保护知识5篇。

第四季度:刊登海外领事保护知识5篇。

涉外管理处

(五)开拓新友城。

目标:计划建立6个新友城,并加强与重点目标城市的友好往来。

第一季度:分别与哥伦比亚波哥大、英属维尔京群岛签订友好交流协议;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签署合作备忘录。

第二季度:加强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国家重点目标城市的沟通联系。

第三季度:加强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国家重点目标城市的沟通联系。

第四季度:加强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国家重点目标城市的沟通联系;全年签署6个友好合作备忘案。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六)与我驻外使馆建立联系。

目标:与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部分使领馆建立密切联系。

第一季度:拟定与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领馆联系计划。

第二季度:联系部分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领馆,请使领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的重点目标城市建立联系。

第三季度:联系部分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领馆,请使领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的重点目标城市建立联系。

第四季度:联系部分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领馆,请使领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的重点目标城市建立联系。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七)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

目标:为推动我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

第一季度:制定走访企业计划,多种渠道遴选要走访的企业,提前进行沟通,准备调研提纲及相关材料等;制定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计划,联络相关部门和企业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

第二季度:走访我市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了解这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我办为企业服务的措施。

第三季度:主动上门向有关部门推介APEC商务旅行卡。

第四季度:主动上门向大型企业推介APEC商务旅行卡。

出境管理处

(八)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提质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服务。

目标:积极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建立签证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与各使领馆签证工作的交流,提高签证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出访单位的调研,将因公护照签证工作推前一步,加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力度。

每季度:按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证照签发服务工作。

护照签证处

(九)深入落实CEPA和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加强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

目标:加强深港、深澳政府高层的常态化沟通,突出重点区域合作开发,推进跨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经贸、金融、科技以及教育、卫生、环保等民生领域的交流合作。

第一季度:制作分解任务工作表,明确有关工作的负责部门。

第二季度:收集上半年深港、深澳合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市主要领导与港澳高层互访,探讨有关重点、热点问题。

第三季度:收集全年深港、深澳合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季度:召开深港、深澳合作会议,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年深港、深澳合作重点工作。

港澳事务处

(十)组织实施赴港澳对口交流学习活动。

目标:组织我市、区涉港澳部门部分公务员与港澳对口部门的交流与学习,借鉴港澳先进经验,提高我市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第一季度:征求全市涉港澳部门意见,研究商讨交流项目。

第二季度:与港方、澳方协商形成交流方案,组织一次赴港澳交流活动。

第三季度:继续开展赴港澳交流活动。

第四季度:总结经验和成果。

港澳事务处

(十一)开展公示语双语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国际语言环境。

(民生实事)

目标:纠正机场、口岸、深南大道等主要公共场所公示语双语标志英文译写错误,力争英文译写无误。

第一季度:赴宝安区开展《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开展新机场航站楼公示语双语标志英文译写纠错督查行动。

第二季度:赴市交通运输委开展《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督查深南大道公示语双语标志英文译写工作。

第三季度:赴罗湖区开展《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督查相关口岸公示语双语标志英文译写工作。

第四季度:赴福田区开展《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总结全年工作。

国际化促进处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ww.szfao.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kai@szfao.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咨询投诉电话:8210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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