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
(二)承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责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制定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政策。
(三)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四)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协调推进与内地省、市和港澳台等区域合作。组织协调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承担相关政策研究、规划拟定、以及珠三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建设的推进等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政府建设资金的年度总规模和项目投资计划,开展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工作。
(六)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政策。
(七)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拟定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碳排放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碳排放配额及交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研究制定价格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制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编制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分解下达各区(新区)和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年度任务,并根据实际开展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工作。2013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1亿元,同比增长14%。
(二)制定实施特区一体化新三年计划。起草完成《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积极协调并检查监督各区(新区)、各部门推进一体化工作情况,加快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
(三)加快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建设。国际低碳城综合示范中心、丁山河整治工程、启动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成功举办首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峰会)和低碳创意设计大赛,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沟通深圳国际低碳城上升为国家低碳发展试验区事宜。
(四)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起草完成《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新能源公交碳排放方法学和核查机构备案、市场监管等碳排放交易配套政策,2013年6月18日,我市正式启动碳交易。
(五)加快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编制出台《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家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重点工作计划》,推动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科技等领域的服务工作,服务业发展形势良好,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
(六)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13年,汇总编制六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累计扶持项目1612个,安排扶持资金24.34亿元。对已下达扶持计划的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形成了《2010—2012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计划绩效评价报告》。
(七)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2013年,我市累计获批组建红土信息、红土生物、光启松禾超材料、力合新能源、同创伟业节能环保和中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六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
(八)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起草完成《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九)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起草完成《深圳市2013年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开展了我市政法投资中央补助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专项稽察工作。修订完善《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法规汇编》《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要点和工作底稿》,完成《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送审稿报法制部门审查。
(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编制完成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年全年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24辆,其中私家车981辆,公务警车193辆,出租车50辆。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 |
目标: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全市经济运行态势,针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季度:完成《关于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第二季度:完成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第三季度:完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第四季度:完成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
综合处 |
(二)改革社会投资核准备案制度,释放社会投资活力。 |
目标: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对社会投资进行分类改革,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修订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管理办法,出台相关规定,建立我市以备案管理为主、核准管理为辅的社会投资管理新体制。 第一季度:起草修改《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 第二季度:根据法制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等文件,上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季度:跟踪落实《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等文件的发布工作。 第四季度:跟踪了解《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等文件实施情况。 |
稽察办 |
(三)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
目标:加大社会投资力度,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第一季度:按照201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各区(新区管委会)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任务。 第二季度: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上半年投资完成进度占全年投资计划的35%左右。 第三季度:开展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相关工作,并按调整后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季度:加大重大项目协调力度,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
投资处 |
(四)加快国际低碳城建设。 |
目标:出台国际低碳城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启动区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办好第二届国际低碳城论坛。 第一季度:修改完善国际低碳城总体发展规划,抓紧上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季度:举办第二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 第三季度:加快推进太空科技南方中心实验室改造建设。 第四季度:争取引进1-2个重点项目。 |
珠纲办 |
(五)推进深圳碳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目标:推进深圳碳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季度:《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并出台。 第二季度:组织做好管控单位201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督促管控单位按时完成履约义务。 第三季度:按规定对不及时或不足额履约的管控单位及其他违规主体进行处罚。 第四季度:研究制定配额抵消等碳交易配套政策。 |
碳交办 |
(六)完善全市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 (民生实事) |
目标:完成全市40%以上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 第一季度: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指导各区完成辖区内社康中心基本设备的清理核查工作。 第二季度:指导各区分批完成辖区内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的立项和投资补助申报工作。 第三季度:指导各区分批完成辖区内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的立项和投资补助申报工作。 第四季度:会同市卫计委完成全市40%以上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的投资补助及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
社会发展处 |
(七)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目标:滚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任务,对已下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四季度:总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情况,计划安排下一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
高技术处 |
(八)稳步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
目标:全年组织实施三批新能源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2014年新能源产业工作任务。 第一季度:开展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相关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相关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第三批扶持计划相关工作。 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新能源产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计划。 |
能源与循环经济处 |
(九)开展重大项目协调,推动完成全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
目标:确保全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第一季度:按照深圳市201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各区(新区管委会)以及各有关单位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年度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问题。 第二季度:上半年投资完成进度占全年投资计划的40%左右。 第三季度:重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占全年投资计划的60%左右。 第四季度:确保全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顺利完成。 |
重大项目处 |
(十)推进国际生物谷规划建设。 |
目标:完成《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第一季度:开展《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编制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三季度: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季度:根据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区(新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生物谷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
坝光新兴产业办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b.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fagaixinfang@szpb.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电话:82105842,8210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