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55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4-04-29 00:00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教育,依托“公民法律大讲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开通法治深圳网、深圳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畅通社情民意表达,传播法治舆论正能量。围绕涉法民生问题,实施“法治惠民”工程,重点加强司法救助、城市交通等方面的依法治理力度。国家司法考试已实现连续12年安全无事故,被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先进单位”。
(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广泛推进人民调解在各领域、行业、区域的全覆盖,全市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906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5663名,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2013年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9万多宗。
(三)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律师“三进”工作,为我市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前海法律服务业合作新模式,制定《深港两地在前海开展联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允许香港和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资设立律师事务所,在国内带有典范和率先性。制定《深圳市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实施标准》,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加大公证法定机构改革力度,下放受理权限,并针对弱势群众开展免费公证服务。2013年,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1.68万多件,各类公证17万多件,差错率均小于上级规定标准。
(四)服务民生工作。扩大工作网络,创建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卫星办公室”,深入基层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创新办案律师的选配方式,设立点援制、指派制和网招制相结合的办案律师的选配方式工作制度,在律师协会网站公布信访案件和疑难案件,根据专业能力、工作年限、职业操守、办案经验等四个条件面向全市所有的律师招聘办案能手,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2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264件。
(六)司法行政法制建设。举办专门研讨会对修改条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在深圳市人大内司委和深圳市法制办的共同参与下,形成了《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草案。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深化律师进社区,提高社区法治化建设水平(民生实事) |
目标:组织律师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一季度:组织各区开展调研,总结以往律师参与社区法治建设经验,研究制订2014年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新措施。 第二季度:深入街道、社区指导律师进社区工作,确保所有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进社区工作协议。 第三季度:指导、协调街道、社区组织好律师进社区工作,保障每年度每个社区开展6次以上律师社区服务。 第四季度:深入社区调研,研究完善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 |
律师公证管理处 |
(二)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化解矛盾能力。(民生实事) |
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制度,推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能力的建设。 第一季度:培训志愿律师,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第二季度: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 第三季度:制作一批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第四季度:加强案件监督,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5%以上。 |
市法律援助处 |
(三)推动公证员进社区,预防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民生实事) |
目标:推动公证员进社区工作,安排50名公证员分两批次进入100个社区,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上门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公证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居民法治意识,预防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第一季度:开展“公证员入社区”调研工作,制订详细工作规划。 第二季度:发布相关通知,并召开“公证入进社区”动员会议,确定参加公证员进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 第三季度:与各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确保第一批公证员入社区工作有序推进。 第四季度:总结第一批次“公证员入社区”工作经验和效果,积极开展第二批次“公证员入社区”工作。整个活动完成后,开展总结工作,对“公证员入社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
律师公证管理处 |
(四)开展全民普法,培育和发展法治文化,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
目标:通过开展“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等各种主题普法活动,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推进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实施。 第二季度:开展典型案例巡回讲座活动。 第三季度:推进“深圳普法”微博、微信等微平台普法。 第四季度:在全市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 |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
(五)组织实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 |
目标:组织实施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完善组织实施中的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提高考试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良好的考试环境。 第二季度:开展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深圳考区考务工作。 |
政策法规处(司法考试办) |
(六)深入推进企业人民调解工作。 |
目标:推动人民调解积极参与劳资纠纷化解,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进企业”覆盖面。 第一季度:加强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沟通,积极探讨多部门联合推进企业人民调解工作。 第二季度:总结提炼龙岗区“人民调解进企业”做法,形成比较成熟的工作经验。 第三季度:撰写相关意见初稿,探索在不依赖政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推进“人民调解进企业”工作。 第四季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文件,提高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达80%。 |
基层管理处 |
(七)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 |
目标: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力度,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参与认证认可活动,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第一季度: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执行新标准以来的价格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季度:指导、协助我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做好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类别的申报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全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座谈,汇总执行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季度:督促具备省级资质认可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省级认证认可工作;符合国家级认可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参与认可。 |
市司法鉴定办 |
(八)推进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 |
目标:深入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全面提升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一季度: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广工作检查验收。 第二季度:全市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交警、法院以及公立医疗机构覆盖率达90%。 第三季度:推进人民调解驻地铁、公交场站试点工作;建立一批地铁、公交场站工作室。 第四季度: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推进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
基层管理处 |
(九)加强监所管理,确保持续安全稳定。 |
目标:深化“创建平安监所”工作,狠抓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实现监所安全无事故。 第一季度: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平安监所”活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安全目标。 第二季度:总结交流“创建平安监所”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第三季度:对照“创建平安监所方案”进行检查督导抓落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第四季度:对“创建平安监所”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
市监狱劳教办,深圳监狱,市强戒一所、市强戒二所 |
(十)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 |
目标:对我市有关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季度:开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继续开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的调研和制定《深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调研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草拟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工作安排,做好《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及保障规定》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
政策法规处、律师公证管理处、依法治市办、基层管理处 |
四、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司法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zsf.gov.cn),访问部门白皮书、公众服务、信息公开等栏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zsf.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司法局申诉举报电话:8305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