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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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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54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4-29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9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承担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公布的10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一)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年举办了4场户籍居民专场招聘会,12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4场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以及2场青年见习推介会;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创业指导校园行、2013创新创业大赛、市属高校毕业生问卷调查等系列活动。实施就业援助新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全年帮助失业登记人员43271人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

  (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3年3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小时。

  (三)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为19.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280元;各项养老待遇实现了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

  (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有序推进。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到4470.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7%,创下新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813.90万人、1157.65万人、987.96万人、930.45万人、580.46万人;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收入738.692亿元,同比增长22.70%,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7.05%。

  (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完成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突出“创新人才”导向。表彰60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二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出10名获奖者。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行我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全年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7家。

  (六)海外引智工作有新进展。全年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270人,其中A类25人,B类189人,C类56人。4个驻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工作全面运作,推荐了11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业。成功举办第12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七)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成效显著。出台《深圳市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向11.6万人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技能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工程。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人数发展到3.5万人。建成33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家技师工作站,4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完成公职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赴港培训等各项培训任务。

  (八)继续推进雇员制度改革。结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要求,综合评估雇员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重新调整雇员制度改革方向,不再出台《深圳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非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定32家市、区事业单位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规范公开招考制度,针对医疗卫生系统招聘难现状,印发《关于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组织了2次全市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考;完成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开发工作。

  (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国资、市场监管、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9791家次,涉及劳动者92.82万人次。按要求开展与市综治办工作网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目标:创业扶持政策覆盖在深创业的市内、外高校毕业生。

第一季度: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创业专家“一对一”帮扶高校毕业生“援手计划”。

第三季度:举办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搭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平台。

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指导校园行。

就业处

就业中心

(二)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目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之间岗位信息交流和求职服务平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第一季度: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1场。

第二季度:举办户籍居民专场招聘会1场、青年见习推介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1场。

第三季度:举办户籍居民专场招聘会1场、创业项目推介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1场。

第四季度: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1场。

就业中心

(三)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目标: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四免”服务。全年举办200场以上现场招聘会,10场技术技能人才主题招聘会,20场以上异地务工人员网络招聘会。

第一季度: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春运、春风行动和南粤春暖活动,举办45场以上现场招聘会,2场技术技能人才主题招聘会。

第二季度:举办55场以上现场招聘会,3场技术技能人才主题招聘会,6-7场异地务工人员网络招聘会。

第三季度:举办50场以上现场招聘会,3场技术技能人才主题招聘会,6-7场异地务工人员网络招聘会。

第四季度:举办50场以上现场招聘会,2场技术技能人才主题招聘会,6-7场异地务工人员网络招聘会。

职介中心

(四)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目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

第一季度2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上涨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涨幅13.8%

第二季度开展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第三季度:开展2015年最低工资测算所需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四季度:研究草拟2015年最低工资调整方案。

劳动关系处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目标:取消设置数量限制,将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受理条件、评定分值标准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定点,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购药。

第一季度: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第二季度:草拟《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组织论证,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第四季度: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实施。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六)推进社保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目标:全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730亿元。

第一季度:完成168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179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189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194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七)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培养和储备适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各类技能人才。

第一季度:研究完善2014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第二季度:启动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技工院校年度全日制招生8000人。

第四季度:完成资助15万人次进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认定设立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5个技师工作站;33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职业能力建设处

(八)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目标: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着力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第一季度:修订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享受政府津贴人员评选活动。

第三季度: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季度:举办博士后创新讲堂、博士后企业行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九)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孔雀计划”。

目标:认定18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一季度:认定6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季度:认定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季度:认定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四季度:认定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市外国专家局

(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目标:对约2.2万家(次)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检查,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一季度:对约5000家(次)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检查。

第二季度:对约5000家(次)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检查。

第三季度:对约5000家(次)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检查。

第四季度:对约7000家(次)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执法检查。

劳动监察支队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访问回音壁等有关栏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zrsjzwgk@opic.s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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