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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3期(总第8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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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一批单位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称号以及对部分安全文明小区予以摘牌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4-09-29 【字体:

深委〔2014〕42号

  2013年,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深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和平安深圳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抓难治乱、动态管理、巩固提高、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规划,加强指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创建组织健全、防范措施到位、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工作规范、治安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的安全文明小区。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9月10日(深委〔2014〕42号)决定,授予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二路611栋小区等58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称号,授予福田区福田街道赛格绿茵阁小区等33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称号,授予福田区园岭街道园岭98—108多层小区等55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达标小区”称号。(名单略)

  为进一步加强对已建成安全文明小区的动态管理,2013年下半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区对历年创建达标以上安全文明小区进行了全面复查。从复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创建达标授牌的单位能够珍惜荣誉,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同时,也有部分小区因功能改变、拆除、搬迁、合并、撤销等原因已不存在。还有个别小区因管理机构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原因,导致治安问题严重、小区建设明显滑坡。根据《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福田区南园街道锦龙新村小区等115个小区予以摘牌,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小区”称号。

  希望被授予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正在创建以及尚未创建达标的小区,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加扎实的工作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力争早日达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共同参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为推进我市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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