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第30期(总第893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4年政府公报 > 2014年第30期(总第893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603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3 15: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的决定(2014年8月14日)

文 号: 深发〔2014〕11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的决定(2014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4-09-03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是深圳经济特区新时期的战略选择

  (一)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单元,加强城市环境建设管理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深圳城市发展更多地由工业化推动,新阶段则更要强调以城市的现代化引领优质的生产与生活。我们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主攻方向,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营造一流的国际化城市环境,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探索新路。

  (二)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是支撑和引领深圳未来发展的战略举措。环境是一座先进城市最宝贵的资源和最核心的竞争力。当前,深圳已成为实有人口超过千万的特大城市和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的现代化大都市,早先的低成本优势、优惠政策优势正在消失,营造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再造竞争新优势刻不容缓,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理念十分必要。我们要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打造一流的市容环境、生态生活环境、交通环境、社区环境、人文环境,以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集聚高端生产要素、促进宜居宜业、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三)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是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整体环境的高标准、高水平是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的应有之义。2010年,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深圳整体建设发展提出了全新命题,但历史形成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更加自觉地以一体化的标准统筹城市环境建设,加大原特区外地区的环境建设投入,提升软硬件水平,尽快拉平区域差距,努力使“环境一体化”成为特区一体化的显著标志,实现原特区内外的均衡发展。

  (四)加强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是打造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的重要内容。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深圳已经到了要实现由“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跨越的新阶段。这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对城市发展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思维与理念,高标准规划和建设一流的国际化城市环境,形成更多具备世界水准、体现中国风格和深圳特色的城市风景线,努力抢占世界先进城市建设的“标准高地”,打造城市建设的国际“新标杆”,把深圳逐步建设成为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明星城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化一平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前海战略平台)的改革主攻方向,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着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城市竞争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感持续增强,努力建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法治体系健全、生活安全舒适、社会文明有序、人文特色彰显的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把最大限度地使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更幸福作为城市环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环境提升和市民生活改善、幸福感增强的良性互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

  ——标准先行。把标准建设贯穿于城市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对城市环境规划、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坚持更高标准,严格实施标准、严格标准监督,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城市环境标准和规范体系。

  ——分步推进。统筹谋划,既着眼长远,科学设计中长期城市环境建设目标和标准,做好打基础、管长远、起长效的工作,又立足现状,坚持积小胜为大胜,分阶段、分步骤选取实效性强的城市环境建设项目,确保城市环境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法治保障。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治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全社会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秩序的素养,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

  ——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

  (三)工作目标。

  近期,在市容、生态、交通等领域选取若干与市民群众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城市环境建设项目,重点推进,综合施策,201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使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较明显提升。

  到2020年,建立与国际先进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建设标准体系,使市容环境更加整洁,生态生活环境更加优美,交通环境更加通畅,社区环境更加和谐,人文环境更具品位,深圳城市环境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基本形成。

  三、以一流标准提升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质量

  借鉴国际先进城市环境建设标准和做法,结合深圳实际,以市容环境、生态生活环境、交通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环境、社区环境、人文环境为重要抓手,分步推进实施具体项目,带动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提升。

  (一)提升市容环境建设标准。

  1.按照景观优美、精致典雅的要求,打造国际花园城市新景观,提升美丽深圳新形象。优化绿地结构、功能和空间布局,在城市的平面空间、立体空间推进绿化美化工作,建设街道园林小品和道路带状公园,新增立体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突出不同道路风格和特色,优化植物群落结构,提升主干道交通渠化岛景观。多渠道增加城市建成区绿量,到2020年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8%和41%。

  2.严格街面秩序管理。对全市街面秩序实行分类管理,明确管理标准和责任。重点加大薄弱区域管理力度,逐步实现全市街面秩序整体规范有序。严格城市管理执法,严查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违法行为。科学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和街道家具,加强沿街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翻新,使街道环境更加整洁美观。

  3.加强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干净整洁、配置完善、布局合理、功能丰富的要求,将城市公园建设成为市民休闲健身、文化娱乐的中心。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配套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城市公园植物景观优美,建筑设施等设计科学合理,兼顾美观和实用性。强化城市公园主题特色,在主题花卉、专业展览或文化活动等方面形成特色品牌。

  4.规范城市公示语标志。深圳城市地名、交通、公园、旅游景点、无障碍设施等公示语标志做到规范、准确、美观,针对性、指引性强,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不产生理解上的歧义。公示语标志设置应遵循有关程序和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设置。需要附加英文标志的,应符合英文翻译的国际通行要求。

  5.提高城市建筑安全等级。按照国际一流标准提升建筑安全水平,增添市容环境内涵,筑牢城市发展基础。根据危及公众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划定不同类别建筑物的安全等级标准。提升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物安全标准。建立重要建筑物定期监测检测制度和危楼应急处置制度。

  (二)提升生态生活环境建设标准。

  6.加大城市大气治理力度。把空气质量提高作为重要的民生,努力让深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和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严控汽车尾气、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进一步降低我市细颗粒物(PM2.5)值,到2015年底我市PM2.5值降至33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PM2.5值降至28微克/立方米。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到2015年底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100%,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达到90%,餐饮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

  7.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城市水环境的整治和保护,以优美的水环境增添城市灵气、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实现主要河道管养社会化、专业化、日常化,实施河流生态恢复工作,市、区主要河流水质达标。完善排水管网,提高防洪达标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3年或以上,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除臭控制标准,大幅提高补水水质和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

  8.提升垃圾收运处理水平。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破解“垃圾围城”挑战,推进垃圾的回收利用。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推广垃圾全过程密闭化收运模式,采用先进技术建设小型垃圾转运站。到2015年底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垃圾密闭化收集率达到95%以上,其他各区达到85%以上;全市市政道路平均机扫率达到90%以上。合理设置废物箱,垃圾分类标识清晰。垃圾焚烧厂加装烟气脱硝设备,新建和扩建垃圾焚烧厂参照欧盟标准,垃圾填埋场逐步实施转型升级,严控原生垃圾填埋处理量。

  9.实施严格的城市噪声控制。严控城市噪声,使城市声环境更加宜人宜居。提高新建城市道路降噪标准,对现有道路采取合理降噪措施。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监管,严查住宅区噪音扰民。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7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9分贝以下。

  (三)提升交通环境建设标准。

  10.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形成规划、投资、建设、服务、管理一体化及纵向整合的交通政策体系框架,建立交通承载功能与城市规划的协同联动机制。按照“调控交通需求、严格交通执法、优先公交发展、再造慢行系统、持续交通基建、挖掘节点潜力、智能出行引导、提升交通文明”八大策略,持续开展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行动,提高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道路平均车速。

  11.打造“绿色交通”体系。综合运用“空间减碳、方式减碳、技术减碳、管理减碳”四大策略,建设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全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加强绿色循环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绿色循环低碳物流发展。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12.建设“公交都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公交都市”。优化公交线路设计。加强交通枢纽场站规划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创新。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交通优质服务标准,2015年底前,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图兑现率年度指标达到98%,列车准点率年度指标达到98%,列车服务可靠度50万车公里,乘客投诉回复率100%,有效乘客投诉率不大于百万分之三。2017年底前,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7%,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35%,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2公里。

  (四)提升社区环境建设标准。

  13.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制定社区环境卫生标准,提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等标准,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推进物业管理公司进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投身垃圾分检试点活动,参与废旧物品和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依法文明养犬。

  14.提高社区自我服务能力。不断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倡导人际互助理念,动员社区居民就近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支持开展群众娱乐性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注重培育自助互助服务、社区基金会等社区社会组织。

  15.提升社区自我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注重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推进社区自治。加强社区居民议事会建设,支持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区生活文明有序。支持社区居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及时举报不法行为。

  (五)提升人文环境建设标准。

  16.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城市文化、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宣传推广深圳十大观念,铸造城市精神。积极推进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城市主流文化建设,增添城市活力。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共建城市文明。

  17.营造良好公共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展现深圳市民文明形象。深化“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活动,大力倡导守法礼让、文明出行。制订完善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深化“百万市民学礼仪”活动,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

  18.倡导行业文明服务。加强行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优质文明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教育、卫生、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推进行业诚信制度化建设,开展诚信经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等创建活动,树行业文明新风。

  1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爱心城市”水准,用爱心让城市更温暖、更包容。加强“志愿者之城”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关爱之城”建设,培育公益慈善文化,推广“阳光·辛勤·感恩”“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等理念。开展“日行一善”文明实践活动,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凝聚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20.弘扬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坚持“立法先行”,运用特区立法优势,构建与国际对接、体系完备、有效管用的城市环境建设法规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创新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迅速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表、时间表,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城市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评估。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及时跟踪督办。市政府办公厅要牵头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每月进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评估,适时通报完成进度。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一流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实施情况,公开评价结果,形成倒逼效应。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