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4年政府公报 > 2014年第17期(总第880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494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5-14 00:00
名 称: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深卫计发〔2014〕5号
主 题 词: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深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
深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
2013年—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特区发展新局面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深圳市卫生区域规划(2011年—2020年)》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2006年—2012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医资源配置显著改善,中医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是新医改实施后在我国推施的第一部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三名三进”工程进展顺利,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初步构建,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持续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升,中医药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实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医药强省“两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战略目标。
(一)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1.中医资源配置显著改善。截至2012年末,深圳市有中医医疗机构359个,比2005年的123个增加191.87%,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8个,中医门诊部12个,中医诊所255个,中医馆32个,中医“坐堂医”诊所52个。
市政府投资3.6亿元的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医院病床总数由383张增至722张;福田区中医院新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入8.8个亿元,建筑面积10.33万平方米,医院病床总数增至700张;罗湖区中医院莲塘新址建设项目投入7.98亿元,建成后医院病床总数将增至500张;宝安区中医院改扩建工程总投入5.3亿元,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医院病床总数增至1000张;龙岗区中医院开业,总投资7.8亿元,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规划500张病床;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分院改造完成,开放99张病床,营运良好;盐田区盐港医院经盐田区编委同意加挂盐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在原有基础上筹建大鹏新区中医医院;坪山新区政府与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合作的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新区中医院)项目进展顺利。2012年中医医疗机构财政投入(不含基本建设)2.63亿元,比2005年底的8081万元增长225.93%。与此同时,深圳市中医院在龙华新区择址新建分院;南山区中医院择址论证新建;中医医疗、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并趋于完善,为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中医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机构:2012年底,中医类别335家。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中医类别1281人,比2010年(926人)增长38.34%。床位数:2012年底,中医类别1764个,比2010年(1450个)增长21.66%。总诊疗人次:2012年底,中医类别918.82万人次,比2010年(815.40万人次)增长12.68%。住院人次:2012年底,中医类别5.39万人次,比2010年(4.47万人次)增长20.58%。
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医改实施后我国的第一部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也是在我市有序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颁布实施。对保障和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规范中医药行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都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一并出台,有力地保障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4.“三名三进”工程进展顺利。创建了3家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家广东省中医名院,全市有49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其中7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含3个建设项目),23个省中医重点专科(含8个建设项目),17个省中医特色专科(含9个建设项目),2个国家重点中医药研究室;首次评选了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67名,其中省名中医9人;盐田区被评为国家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罗湖区成功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光明新区公明医院、福田区梅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被授予“广东省首批中医药特色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国率先“破冰”“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率先启动中医馆的准入标准;组织专家编写了《深圳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手册》,遴选20项中医适宜技术,在全市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逐步推广。
5.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初步构建。5家医院成立了“治未病中心”,确定了17家医院为中医“治未病”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含建设单位4家),并对“治未病”的内容、流程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各区中医院为骨干,各级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科和中医门诊为网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为网底的发展格局。2012—2013《晶报》将《让你不生病——健康•养生•治未病》连载一年多,让市民了解中医药,认知中医药、感受中医药带来的实惠。
6.中医药继承和创新持续推进。中医药继承以人才培训为抓手,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先后开展了16期“中医经典”培训,共3697人次接受培训;3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共346人次接受培训;2期“西学中”培训班,共235人次接受培训;“中医护理技术骨干培训班”、“中医护理管理骨干培训班”各2期,共490人次接受培训;先后开展4期“中药理论与实践提高班”,共239人次接受培训;开展23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共1530人次接受培训;开展3批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共有49名指导老师,56名继承人。全市91.2%的注册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医师)参加了“中医经典”培训,我市成为全国首先由政府组织对中医师进行全员经典培训的城市。通过各级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的实施,夯实了中医类医务人员临床技能基础,全面提高了中医医疗服务水平;中医药创新以科研为带动,促进临床水平的提高:全市中医系统共计承担各级科研课题406项,其中国家级课题7项,省级课题163项,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6奖。市中医院中标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课题1项,显示我市卫生系统的临床科学研究已经具备国内领先水平。
7.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以《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为推手,加大了中医机构准入标准和中医药规范化技术标准的力度,制定出版《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的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是我国首个城市13项中医药系列地方标准,并被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重点任务之一。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起草的《中药饮片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3个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并已通过国内专家投票立项。
《中药编码系统——第一部分:中药饮片编码规则》进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委员会草案(CD)阶段;《中药编码系统——第二部分:中药饮片的编码》《中药编码系统——第三部分: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中药编码系统——第四部分: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通过投票立项(NP),这标志着深圳中医药地方标准成为走出国门,迈向国际的领头羊。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深圳市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建设转型、经济模式转轨、发展方式转变,卫生工作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一是政府的重视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广东建设中医药强省战略、深圳市打造中医强市,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不断加大,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医改的深化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新动力。深圳作为全国16个新医改试点城市,中医药事业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理顺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体现中医药价值,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动力。三是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中医药资源扩大提供新空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转变,对于养生、健康、休闲的需求越来越多,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将会不断增长,中医药独特的医疗保健模式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也提供了中医药发挥保健、康复等特色优势的新空间。
2.挑战。我市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小、底子薄,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中医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平均人口拥有床位数和医生数明显不足。以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1035.79万人计算,深圳每万人口拥有中医床位数1.40张,落后于全国平均每万人口拥有中医床位数3.52张。二是医院规模明显偏小。市中医院及各区中医院的建设规模和编制床位远远不及省内其他市县中医院规模;与市内同级综合性医院相比,中医院的规模也明显偏小、床位明显偏少。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和中医中药并重的政策,以《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为制度保障,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参与,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我市中医医疗、防病治病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2.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医、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中医药事业。
4.坚持继承与创新。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发展中医药事业。
5.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013年—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发展完善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完善中医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中医药科教和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2.主要指标。
(1)中医药医疗资源。到2020年,实现每个区都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15所,中医床位数达到5000张。现有的市、区中医院达到三甲中医医院水平,新建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2)中医药人力资源。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每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中医师。
(3)中医药服务。服务量每年上升5—7%,到2020年,中医医疗机构年总诊疗人次达1600万人次,出院总人数达10万人次。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4)中医药科教。到2020年,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深圳传统医药学教育特色学院至少培养出500名中医临床医师。
(5)中医药优势学科。到2020年,国家级重点专科达到7个,省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30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60个。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
(一)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
健全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区中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骨干,各级各类医院中医科为网络,以社康服务中心、中医门诊部、中医馆、中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药服务、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
1.加强中医医院的建设。
(1)加强市中医院的建设。强化对市中医院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专病)的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针灸推拿医院、中医特色门诊建设、二门诊楼改造和院本部综合楼建设,筹建市中医院龙华院区。到2020年前,将市中医院建设成为床位数达到1600张的中医专科优势突出、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三位一体”的中医龙头医院。
(2)加强区级中医院的建设。巩固深圳市中医院和宝安区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2020年前,现有的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中医院创建成为三甲中医医院;规划床位400张的南山区中医院投入使用;盐港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大楼建设完成;光明、龙华、大鹏、坪山新区新建中医院,逐步实现每个区都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目标,发挥其在中医药服务网络中的骨干作用。
(3)加强中医医院专业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结构,2020年前中医医院人员结构符合以下配置要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
(4)突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特点。各级中医院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7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中药处方合格率≥90%。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科水平。
(5)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中医诊疗科目设置作为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及校验的必要条件之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室床位数不少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5%。
(6)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精神,对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督导全市各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引导其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逐步完成全市各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的达标上等工作,到2020年实现所有综合医院都设置达标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7)综合医院中医科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能够开展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如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科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60%,中医临床科室中药处方合格率≥90%。
3.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
(8)遴选一批“一看就会、一学就懂、一用就灵”的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区内推广使用不少于10种。
(9)在社区卫生机构配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到2020年,每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中医师,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机构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让老百姓不出社区看得上中医,用得上中药,让中医中药在社区发挥独特的魅力和作用。
(10)充分发挥中医重点学科、名老中医的作用,实行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下社区制度。
(11)探索中医药进社区的运行机制,做到七个统一: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工作安排、统一人员准入、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项目准入、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分配制度。
(12)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布局合理、服务可及、设置规范、特色明显的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
(二)建立和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13)建立以深圳市中医院为依托,以深圳市中医药研究所为协作平台的深圳市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以及中医保健场所,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14)以中医药服务体系的网络架构为基础,建立并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注重传播“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理念,形成“二网合一”的中医防病治病体系。
(15)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在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6)依托信息化网络,开发中医“治未病”体质辨识系统,探索社区建立中医特色居民健康档案,用中医方法进行社区流行病学调查,对危害健康主要因素采用中医药方法进行干预。
(17)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的准入制度,完善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评价体系。
(三)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
1.推进中医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8)以规范中医医疗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和提高中医医疗质量、服务水平为重点,制定适应中医学发展需要、符合中医学自身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并与现代医学及其相关领域配套的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到2020年,初步建立以中医药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为主体框架的标准体系。
(19)基本构建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中药方剂编码调剂信息系统,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
2.强化中药管理和质量控制。
(20)鼓励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饮片不纳入医疗机构药物构成比。
(21)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保障中药产品质量和安全。
(22)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法加强中药临床使用指导和监管。
(23)探索建立集约式的中药制剂中心。形成统一规划、集中生产、统一管理、按需调配的中药制剂管理模式。
(24)在宝安区建设中药应用研究中心,进行中药制剂研究,中药药理毒理研究,院内制剂研发及中药信息情报收集、提供。
(四)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5)充分利用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积极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中医药急需人才,为其提供配套项目经费、装备配置、学科团队等工作条件。
(26)鼓励市外学科骨干和技术专才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兼职服务,不断丰富我市中医医疗服务项目。
(27)实施中医药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名医名家。充分发挥学科骨干技术指导作用,促进中青年名中医成长,逐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中医药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
(28)以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临床医学院为依托,建设深圳传统医药学特色学院,为深圳培养优质中医药人才。到2020年,深圳传统医药学特色学院至少培养出500名中医临床医师。
(29)完善符合行业特点、注重实效、体现公平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促进不同背景的中医药人才公平发展。
(五)推进中医药研究创新。
(30)推进深圳市中医药研究院等各类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研究机构的建设,在市科研项目立项、经费资助等方面扶持中医药科学研究。设立中医药科研专项资金。
(31)整合全市中医药优势资源,加强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关键技术的中医药研究,解决中医临床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科技进步促进中医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32)建立中医药科技项目评价准则,促进科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六)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
(33)把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医院文化与中医药服务相融合,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实现传统医学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
(34)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依托拟建设的新的市级中医院设立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成为中医药行业传统职业道德教育基地。
(35)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祖传秘方、偏方、验方。积极宣传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特色。
(七)加强中医药学术交流。
(36)推进对港澳台地区和国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科技成果转让、科研课题合作研究等活动。
(37)推动深圳市中医药行业协会、中医药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加强对深圳市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学术团体的指导,推动学术的繁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市政府设立中医药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定期召集,市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发展改革、经贸信息、科技创新、规划国土、财政、教育、公安、人力资源保障、文体旅游、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参加。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中医药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领导,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投入机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逐步增加对中医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经费补偿的倾斜政策,各级财政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扶持中医药科研、中医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基层中医药培训、中医师承和中医预防保健适宜技术研究。为市级、区级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提供专项经费。
(三)鼓励发展中医药特色。
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深化医改,建立中医特色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核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四)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和加强中医药专业学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保证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