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4年政府公报 > 2014年第11期(总第874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381
分 类: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19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
文 号:
主 题 词: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6日研究决定:
吴德林任深圳市坪山新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杨柏胜的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免去杨建喜的深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31日研究决定:
朱延峰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凌冲任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保留聘任制公务员身份,试用期一年。
张启荣任深圳市民政局副巡视员,试用期一年。
吴筠任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中任深圳市教育局副巡视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范志刚的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晓渝的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易能全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副巡视员职务,享受正局级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28日研究决定:
同意宋兵调离深圳工作,免去其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啸海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巡视员,试用期一年。
李玉民任深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福民任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局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鹏林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筱毅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巡视员、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李卫南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李福民的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日研究决定:
免去南岭兼任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赵鹏林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16日研究决定:
聂新平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振怀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