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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354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2-19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工委工作的意见(2013年11月27日)
文 号:深办发〔2013〕13号
主 题 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积极作用,把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关工委〔2011〕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8〕2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重要意义。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加强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助手和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与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更加紧密结合;有利于老同志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利用其政治、经验、威望、亲情和时间等特殊优势,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共同推动实现“中国梦”。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注重实效。
2.坚持依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积极为老同志发挥余热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切实关心“五老”的学习、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五老”的积极性。
3.坚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深圳发展培育人才。
4.坚持面向基层、依靠基层、服务基层,以学校、街道、社区为主阵地,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
5.坚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关工委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思想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国梦”、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社会主义荣辱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现代公民意识、心理健康、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老少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协同配合作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支持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办好“四点半学校”、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五老”的特长和优势,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和规律的工作形式与方法,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三)积极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面向青少年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关爱和帮教活动,推动建立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机制,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青年创业,为外来青工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四)开展专题调研。针对青少年教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尽力解决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制度和“五老”骨干培训制度,探索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律,当好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加强对基层关工委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区、各部门关工委工作,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和学校、企业等有关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网络。
三、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
(一)完善关工委组成机构。市关工委实行委员会制,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涉及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部门组成。
(二)健全关工委领导体系。市关工委领导成员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1名退休市级老领导共同担任主任;设常务副主任6名,其中1名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兼任,5名由退休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副主任或委员。市关工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
(三)实行关工委领导班子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年满70周岁的一般不再担任市关工委领导职务,新进班子人员的年龄要能干满一届,换届时年满68周岁的不再提名,以保持关工委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各区、街道、社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学校、企业的关工委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参照上述规定,制定组织制度。
四、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一)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关工委的重要作用,坚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统一部署,加大领导力度,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协调,为关工委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和大力支持。关工委每年一次向同级党委书面汇报工作。
(二)发展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各级组织部门在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统筹考虑,动员刚刚退休、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特别是担任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关工委要主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发动工作,不断充实骨干力量,动员组织更多的“五老”经常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
(三)落实工作保障。切实保障关工委工作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关工委工作经费按部门预算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坚持节俭办事,杜绝铺张浪费。
(四)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关心下一代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关工委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弘扬“五老”精神,提升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