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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7期(总第8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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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352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4-02-19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深办〔2013〕7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4-02-19 【字体: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惠民生、保民安、稳民心、聚民智、借民力、修民德”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促进系统融合,推动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惠民,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公共信息资源库、网格信息员队伍、社会管理工作网、社区家园网、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决策分析支持系统”(以下简称“一库一队伍,两网两系统”)的基本架构,建设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到2014年末,完成“一库一队伍,两网两系统”的建设和试运行,实现信息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融合共享。从2015年起,按照统一标准实施“织网工程”,进一步开发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各种应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完善市、区两级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组织架构和顶层设计,统筹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区遵循全市统一的标准规范,构建“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各区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增加自选内容,为不断拓展“织网工程”新应用探索经验。

  (二)一格一员,采办分离。按照“工作量均衡、总量控制”的要求,科学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信息采集员,专职负责网格内信息采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三)依法申报,完善登记。引导居民自主申报信息、业主和用人单位依法登记租住人和员工基本信息。网格信息员应定期核实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四)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按照“统一标准、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安全可控”的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库。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市(区)相关单位应无条件为公共信息资源库提供数据,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数据。

  四、主要建设任务和分工

  (一)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1.建立基础网格划分和调整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社区类型、人口数量等情况,通过信息采集工作量的科学测算,将各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基础网格。基础网格划分由各区网格管理机构会同规划国土、计生、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按市统一标准组织实施,并报市网格管理机构备案。基础网格调整须由区网格管理机构向市网格管理机构申请,经市网格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市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市(区)相关单位要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元调整业务网格,实现业务网格与基础网格相互包容、互不交叉,及时处理网格信息员排查发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事件。

  2.整合组建网格信息员队伍。各区要按照“一格一员、定格定责、工作量均衡”的原则,以现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队伍为基础,整合计生、城管等其他从事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队伍力量,组建网格信息员队伍。网格信息员在社区综合党委、居委会、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民警、楼栋长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动态采集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法人(机构)、房屋、城市部件等基础信息以及市(区)相关单位的业务信息、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等事件信息,及时核实居民、法人(机构)主动申报的信息,并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服务。

  3.完善网格管理体制机制。依托现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机构,进一步强化网格信息采集职能,加强工作力量,完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具体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由市编制部门研究确定。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社工委、市编办)

  (二)建设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

  1.统一信息采集内容和方式。各区为网格信息员配备移动智能采集终端,安装、使用全市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终端软件。网格信息员通过移动智能采集终端,动态采集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法人(机构)、房屋、城市部件等基础信息以及市(区)相关单位的业务信息、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等事件信息。严格控制新增采集内容,如需增加内容,应报市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

  2.统一信息传输路径。网格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统一上传到市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库)。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市交换平台),将基础信息纳入市公共信息资源库,业务信息和事件信息分发各区“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自行分拨处理。

  (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市经贸信息委)

  (三)建设和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库。

  1.明确公共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内容。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包括人口、法人(机构)、房屋、城市部件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矛盾纠纷问题和隐患事件、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等主题信息库,以及市(区)相关单位的业务信息库。其中,基础信息资源库通过网格信息员实地采集的基础信息和相关单位的业务信息关联比对的方式构建。各区可在镜像读取市基础信息资源库中本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区公共信息资源库。

  2.明确公共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建共享”的要求,全市统一建设和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主题信息库。市(区)相关单位按照业务职能自行维护业务信息库,并通过市、区交换平台对外提供服务查询接口,以满足跨部门的业务查询需求。市直各部门不另行重复建设基础信息资源库。

  3.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市直各部门要及时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中编制本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并统一通过市交换平台进行信息共享交换,不另行建设部门之间的交换平台。相关单位要按照业务职能,实时提供并更新公共信息资源库中的相关数据,并通过市交换平台提供服务查询接口。市直各部门、各区在为居民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时,要引导其完善有关信息登记;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已有的证照等信息,不得再要求居民提供相关纸质证明。市直各部门、各区现有规定和业务流程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应及时进行调整修改。

  (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市编办、市经贸信息委)

  (四)建设决策分析支持系统。

  1.统一开发决策分析支持系统。按照“统建统管、建用分离”的要求,依托市基础信息资源库统一开发市级决策分析支持系统,为市直各部门提供与电子地图关联的人口、法人(机构)、房屋、城市部件、公共基础设施、事件、网格等基础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服务。

  2.分类开发主题应用。市直各部门如有基于市基础信息资源库精确数据的决策分析应用需求,可与牵头单位共同在市决策分析支持系统上统一开发,也可利用不含隐私信息的可供共享的主题信息库自行开发。

  各区可参照以上模式开发建设区级决策分析支持系统。

  (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市经贸信息委)

  (五)深入推进“织网工程”业务系统的开发应用。

  1.深化社会管理工作网建设。按照“及时发现、联动化解、限时办结、反馈评价、监督考核”的要求,发挥社会管理工作网作为全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事件受理、分流、调处、整治、指挥、监督、考核的业务系统作用,完善事件分类和分级处置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全方位掌握基层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社会事件。社会管理工作网信息系统要增加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的关注人群、群防群治等子系统,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2.继续完善社区家园网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统一规划、体现个性,贴近居民、实用方便”的要求,加强与市、区相关网站资源共享,优化市级社区家园网门户,统一后台管理系统,完善基本模板,规范栏目内容,增设手机网站、微信等应用模式。各区要在全市社区家园网的统一管理平台上,为每个社区开发建设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家园网子网站,鼓励各社区增加个性化设计和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家园网参与社区事务、办理个人事项、享受公共服务,促进社区自治发展,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积极拓展二次应用开发。各社会管理服务部门应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将现有的教育、医疗、计生、民政、社保、就业、住房建设等社会建设领域管理服务应用系统,接入“织网工程”,并基于市公共信息资源库拓展二次应用开发,形成统一的社会建设电子政务应用体系。逐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业和公众合理使用不含隐私信息的基础数据,为社会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增值服务。

  (牵头单位:市社工委、市经贸信息委)

  市直各部门、各区是推进“织网工程”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五、阶段安排

  (一)部署建设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由市统一为各区提供基础信息资源库镜像、采集系统及决策分析支持系统的基本模板。各区要根据“织网工程”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内容、相关系统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搭建区级“织网工程”框架,组建网格管理机构和网格信息员队伍,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网和社区家园网。在此基础上,增加具有本区特色的应用项目,形成开放兼容的“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

  (二)完善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各区应在试运行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制定新的工作流程,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联动到网”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机制。

  (三)正式运行阶段(2015年1月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出台全市“织网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六、综合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及跨部门问题,形成部门联动沟通协调长效机制。聘请权威知名的信息化专家、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的专家为顾问,为“织网工程”提供智力支撑。各区要参照市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投入保障。市、区要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前提下,加大对“织网工程”的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力度。市、区发改部门要对“织网工程”相关项目及时予以立项。市、区财政部门要将“织网工程”相关工作经费列入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保障“织网工程”顺利运行。

  (三)加强督办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做好阶段安排,建立倒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织网工程”是社会建设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市社工委要依托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定期督查督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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