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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4-006310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1-15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 号: 深人社规〔2013〕14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2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