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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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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3-006002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17 00:00

名 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3-04-17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土地、海洋、房地产、测绘、矿产及地名管理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行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策略研究;组织编制各层次城市规划、海洋规划、市政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负责政府储备用地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

  (四)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土地储备、土地整备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土地整备、土地收回、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国土基金使用计划;负责处理土地整备、土地收回、房屋征收的土地权属纠纷。

  (五)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承担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地质遗迹保护责任,承担治理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土地、房产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测绘和地图编制管理工作。

  (八)对开发利用土地和执行规划行为、房地产开发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违法探矿、采矿行为。

  (九)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负责海域使用项目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负责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负责海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数字海洋建设。

  (十)负责起草城市更新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我委公共服务白皮书12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情况如下:

  (一)与港方共同筹备落马洲河套地区环境、规划及工程研究的第二阶段公共参与活动,并完成公共参与活动报告,按程序报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会专责小组审议。

  (二)制定完成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市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深圳市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三)完成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责任书检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市级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及市级卫星遥感监测整改验收工作,修改完善了《深圳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开展了2012年度共同责任制考核工作,强化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四)完成《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编)和《深圳市地下空间管理规程》成果编制,并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推动了土地开发从地上空间向地下空间延伸,探索城市立体开发模式。

  (五)全力推进土地整备工作,加快研究土地整备相关配套政策,将《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2012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上报市政府,并超额完成土地整备任务,累计释放65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

  (六)按照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完善了房地产信息系统,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与分析,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确定了2012年城市发展单元试点片区,组织编制各试点片区城市发展单元规划,并将结果公示、报批,推进了城市发展单元规划编制工作。

  (八)完成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的居住、商服用地的选址及预审;完成2012年度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上报审批工作,完成了5项前期类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设施重大项目的用地审批。

  (九)完成了《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2012—2040)》编制工作,提交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十)到各区对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开展了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查清全市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范围,提出防治建议。

  (十一)确定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试点区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规程,组织开展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

  (十二)完成了4批次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定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贯彻落实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强化城市更新对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目标:推进落实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近期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协助国土资源部对2012年我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评估。

第二季度:根据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近期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制定2013年改革工作计划。

第三季度:形成2013年改革工作计划,并按照2013年改革工作计划,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第四季度:按照2013年改革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委改革办

(二)强化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用地保障。

目标:在编制规划、计划和用地政策方面对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用地需求予以保障,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项目落地。

第一季度:组织编制《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用地需求与年度实施计划的衔接,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项目落地。

第二季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综合发展规划,开展市高新技术区等重点片区规划修编。加快推进落实市政府统筹安排的总部经济、重大产业和上市企业项目用地。

第三季度:继续加快推进已落实用地的总部经济、重大产业和上市企业项目用地出让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规划用地等问题。

第四季度:完成市高新技术区等重点片区规划修编。继续推进落实市政府统筹安排的总部经济、重大产业和上市企业项目用地,确保50%以上的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上市企业。

综合效能处

(三)新开工一批城市更新项目。

目标:加快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全年通过城市更新供应土地200公顷。

第一季度:通过城市更新供应土地50公顷,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第二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100公顷,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第三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150公顷,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第四季度: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土地200公顷,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实施。

城市更新办

(四)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建立土地整备与新供用地指标挂钩机制。

目标:完善土地整备配套政策,编制土地整备投融资规划、土地整备专项规划和年度土地整备计划,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8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

第一季度:完成《深圳市2013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开展整备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土地整备专项规划、土地整备投融资规划的编制并向市政府汇报,开展整备项目的测绘评估及协商谈判工作。

土地整备局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四)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建立土地整备与新供用地指标挂钩机制。

第三季度:重点推进南布、沙湖等整村统筹类土地整备项目,试点土地整备的利益共享机制。创新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土地整备项目的立项、退出、整备资金的拨付、整备计划的实施和监督程序。

第四季度:组织编制201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12月底前完成18平方公里整备土地的入库、验收工作。

土地整备局

(五)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目标:组织落实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2013年全市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和资金安排,开展汛后核查,查清全市新增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范围

第一季度:总结2012年防治工作,到各区进行检查,启动汛前排查。

第二季度:完成2013年防治方案报批并颁布实施,确定2013年全市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和资金安排。

第三季度:开展汛中检查,到相关部门调研,启动2014年防治方案编制工作。

第四季度:开展汛后核查。查清全市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范围,提出防治建议,完成2014年防治方案初稿。

地质环境处

(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严格遏制新增违建。

目标:实施2012年度共同责任考核,开展部、市卫片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遏制新增违建。

第一季度:实施2012年度共同责任考核,组建工作组,对各考核对象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取相关数据,召开评审会,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季度:开展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通过检查验收。

第三季度:开展2013年度市级卫星遥感监测检查,向市政府提交检查验收报告。

第四季度:开展违法推平土专项整治行动,向市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监察支队

(七)组织开展罗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目标:组织开展罗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迎接国土资源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力争创优。

第一季度:罗湖区沟通建立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联合行动机制。 

第二季度:收集罗湖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相关基础资料,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国土资源部要求,组织罗湖区整理、撰写、制订、报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相关文件资料,迎接省厅达标考核并进行评优申报。

第四季度:国土资源部要求,组织罗湖区迎接部创建办公室评优考核。

土地利用处

(八)组织实施深圳市海洋环境监测,编制《2013年深圳市海洋状况公报》。

目标:通过对全市海域环境质量的各类要素进行全面监测,掌握我市海洋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科学客观的评价海洋环境质量,据此编制《2013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季度:制定2013年度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并完成我市各海洋功能区的监测工作。

海洋管理处

(八)组织实施深圳市海洋环境监测,编制《2013年深圳市海洋状况公报》。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平水期趋势性监测、各海洋功能区监测、入海河流和陆源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等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实施丰水期趋势性监测、各海洋功能区监测、入海河流和陆源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等工作。

第四季度:组织实施枯水期趋势性监测及第四季度其他海洋环境监测任务,进行全年数据整合分析与评价,编制《2013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海洋管理处

(九)开展轨道16号线规划研究。

目标:为轨道16号线规划建设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轨道建设与城市土地利用及交通规划的关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带动以轨道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交通模式的形成。

第一季度:完成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开题报告。

第二季度:完成轨道技术标准及线路客流特征分析,明确线站位优化及敷设方式初步方案。

第三季度:确定车场用地选址方案,完成换乘结点规划及沿线相关规划协调建议方案,完成中期报告并提交审查。

第四季度:明确车站布局及交通接驳设施布局规划,完成最终报告。

市政交通处

(十)开展深圳市城市雕塑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标:开展深圳市城市雕塑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专题研究重点地区的规划实施。

第一季度: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搜集。

第二季度:形成规划修编初步方案,并进行城市雕塑相关专题研究。

第三季度:深化规划内容,开展重点地区实施规划等研究。

第四季度:形成完整规划成果并组织报批。

城市设计处

(十一)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

目标: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编制住房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密切监测市场形势,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一季度:加强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请法制办对《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查。

第二季度:上报市政府审批住房建设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启动2012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完成情况评估。

第三季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与分析,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第四季度:完成2012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回顾和评价。完成住房建设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草案。

房地产业处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uggest@szpl.gov.cn

  (三)拨打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咨询、信访、服务电话:821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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