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民防(含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下同)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突发事件应对、民防和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应急管理及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拟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民防专项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拟订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配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设完善应急平台。
(三)承担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和指挥责任;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
(四)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的综合、分析、上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组建并指导训练民防专业队伍;组织检查、监控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和重大事故隐患。
(六)负责民防管理。会同军事机关确定重要经济目标和重点防护单位,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民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规划并参与建设战略疏散地域和应急避难场所。
(七)按规定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防工程立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民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依法对民防公共工程、设施和专用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管理与维护工作。
(九)依法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和重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地震监测预测工作。
(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或参与较大以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民防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法制教育;指导应急教育基地建设管理。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度,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白皮书公布的10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已全部完成。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起草完成了《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面向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市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将配合市法制办等单位继续推进立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起草了《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经报市政府审批后,已正式印发。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考核,我办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在征求各区(新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请示》,同时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待审批通过后,即可一并印发贯彻执行。
四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深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草稿)》,对全市各区(新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总体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做了具体规定,经深入研究讨论和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已正式印发。同时我办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了《深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对即将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五是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年内,我办坚持每月以刊物、网站公开等形式编发《全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通报》和《全市安全隐患监测信息简报》,向有关单位和社会通报当月及今年以来累计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和安全隐患举报受理信息情况分析,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检查企业150704个,发出警告24181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35464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208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36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785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785家,行政拘留58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30人,罚款2752万元。
六是推进《深圳市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的建设。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委办的要求,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反复论证研究,征求专家、基层、企业等多方意见,我办明确了系统的整体框架,已在盐田区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七是指导协调各区开展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工作。召开全市会议,部署《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制订试点建设指引,召开座谈会,组织试点研讨和现场观摩,指导推动试点建设工作。各区(新区),市教育、城管等部门落实了试点建设场所、资金,完成了工程设计,确定了施工单位,全面启动了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
八是积极推进深圳市地震监测网络工程二期建设工作。新建监测台站25个,改造了监测中心,地震监测网络工程二期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于11月中旬通过了专家验收。以中国科学院陈颙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认为,项目在国内大城市首次实现了单井测震、强震、前兆多学科综合观测,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九是推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先期调研,专题研究,征求意见,起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深圳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10—2020)实施方案》,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十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订了《关于开展深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深安办〔2012〕41号),明确活动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打造深圳质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公共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及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日”活动,使得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达到了提高安全意识,宣传安全常识的预期目标。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一)检查、指导涉及民生重点企业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 | 目标:加强值班体系建设。 第一季度:检查、指导6家涉及民生重点企业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 第二季度:检查、指导10家涉及民生重点企业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 第三季度:罗湖、福田、南山、坪山、大鹏五个区(新区),每个区抽查1-2个街道。 第四季度:龙岗、宝安、盐田、光明、龙华五个区(新区),每个区抽查1-2个街道。 |
(二)完成城市公共安全评估,发布《深圳公共安全白皮书》。 | 目标:通过开展城市公共安全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深圳公共安全白皮书》,为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第一季度:完成城市公共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评估报告和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初稿)。 第二季度:征求各有关部门及社会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发布。 第三季度:提出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实施方案。 第四季度:检查汇总市公共安全白皮书的贯彻情况,并上报市政府。 |
(三)加强核电站场外应急工作。 | 目标:进一步健全核电站场外应急组织体系,加大核应急专业物资及设施、设备的储备力度,强化核应急队伍建设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对核电站事故的能力。 第一季度:加强核应急相关物资的购置和储备。 第二季度:指导相关新区开展一次核应急知识“进学校”宣传活动,推动学校和幼儿园把核应急常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 第三季度:更新和完善核电站烟羽计划区和安置区应急资料和数据。 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核应急演习。 |
(四)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 目标:结合全年不同时段、不同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出部署,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第一季度:召开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 第二季度:召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 第三季度: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 第四季度:召开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 |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 目标:督促全市各区(新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第一季度:迎接省对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部署对各区和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二季度:完成对区和市直各部门的2011-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三季度:对事故多发或超指标的区(新区)和部门实行诫勉约谈。 第四季度:部署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六)发布全市台风暴雨防御指引。 | 目标:各有关单位根据预警级别自动播报信息、企事业单位自动调整业务安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民响应的台风暴雨防御体系。 第一季度:完成全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编制工作。 第二季度:选择一定范围,试行全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 第三季度:全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第四季度:组织完成全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指引的全面落实工作。 |
(七)修订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 | 目标: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完成《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起草工作。 第一季度:开展调研,收集、整理资料。 第二季度:完成初稿。 第三季度:进一步调研,完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修改完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
(八)推广使用全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 目标:出台全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相关使用方案,建立规范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使用制度。 第一季度:开展前期需求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起草全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实施方案及管理规定。 第三季度:组织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印发全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实施方案及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
(九)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集结演练。 | 目标:通过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集结演练,提升我市人防专业队伍快速反应、机动灵敏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战时应战、急时应急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季度:组织对我市现有人防专业队伍进行调查摸底。 第二季度:做好队伍集结的选址工作,制定集结演练方案并组织部署相关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集结预演,结合“9.7”警报试鸣组织集结演练。 第四季度:对全市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
(十)强化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防灾减灾意识。 | 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城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企业员工和市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一季度: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地震局和省人防办的部署,起草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方案和应急、地震、人防等宣传计划。 第二季度:组织完成“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 第三季度:对全市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的应急知识“五进”活动。 第四季度:对全市公共安全宣传工作进行调研总结。 |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yjzh@s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8200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