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3-005998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17 00:00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居环境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
(二)承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的责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
(三)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对相关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意见;统筹创新型城市建设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负责推进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四)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协调推进与内地省、市和港澳台等区域合作。
(五)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按权限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研究提出政府建设资金(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年度总规模和项目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工作。
(六)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负责人口政策。
(七)拟订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能源监测预警机制,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的责任;统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制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九)组织编制并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制定重要物资储备的计划和政策。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中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共10项,通过努力,基本按目标进度完成。
(一)组织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起草完成《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实施评估报告》,并分别向市政府五届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会通报。
(二)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12年,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超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奠基,标志着全球首条超材料生产线正式落户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推动了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组建了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6只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总规模15亿元,获得国家资金3亿元。
(三)制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实施推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截至2012年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共组织实施了六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扶持资金约30.36亿元。扶持高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开发、基础研究、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品牌培育、企业资质认证等2793项,其中产业化项目293个,总投资超140亿元,预计全部达产后新增产业规模超过650亿元。同时,我委积极组织开展了已下达计划项目的检查和后评估工作。
(四)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推进工程实验室建设。2012年我市新增工程实验室7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3家、市级69家。
(五)出台和落实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规划要求,推动建立温室气态排放核算、考核及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碳交易市场,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抓紧起草《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筹备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开展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国际低碳城项目正式启动。
(六)加快深莞惠一体化,编制深莞惠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经过专题调研,并经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反复协商修改,编制完成《深莞惠区域发展总体规划》送审稿。
(七)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起草完成《关于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12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年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八)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12年,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104辆,其中,纯电动公交大巴1000辆,纯电动出租车500辆,纯电动公务车200辆,私家车404辆。全年新建充电站21座,其中,公交充电站19座,社会公共充电站2座,新建慢速充电桩600个,圆满完成2012年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任务。
(九)制定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2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完成《深圳市落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重点工作计划》,加强与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施。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价格政策,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建立健全稳价安民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全年建成平价商店超过600家。加强对平价商店的监管,规范平价商店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
目标: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第一季度:按照201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各区(新区管委会)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任务。 第二季度: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上半年投资完成进度占全年投资计划的40%左右。 第三季度:开展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相关工作,并按调整后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季度: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力争12%。社会投资比重达到79%,原特区外投资比重达73%左右。 |
投资处 |
(二)制定实施特区一体化新三年计划。 |
目标:加大对原特区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 第一季度:编制《深圳市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二季度:起草特区一体化新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并上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季度:组织实施新三年计划,推动撤销二线关有关工作。 第四季度:对新三年计划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
区域经济处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三)加快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建设。 |
目标:低碳城启动区项目正式动工,拓展区土地整备工作加快进行,力争将低碳城上升为国家低碳发展试验区。 第一季度:会展中心、丁山河改造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季度:加强国际合作,筹备国际低碳城市论坛和低碳创意设计大赛。 第三季度:举办国际低碳城市论坛和低碳创意设计大赛。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建立低碳城投资项目储备库,推动成熟项目尽快实施。 第四季度:推动2-3个项目建成,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低碳城建设进展,力争将低碳城上升为国家低碳发展试验区。 |
珠纲办 |
(四)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 |
目标:正式启动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初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第一季度: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初稿,初步明确我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体系设计,完善配额分配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季度: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报市法制办审查。启动配额分配工作。 第三季度:碳排放交易试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初步建立。 第四季度:开展新能源公交碳排放方法学研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配套政策。 |
珠纲办 |
(五)加快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
目标:积极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8000亿元左右。 第一季度:依据《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进一步明晰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及职责,重点加强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 第二季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任务,重点推进创新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高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三季度:协调前海管理局、罗湖区政府落实两个先行先试区域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季度:对各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
产业协调处 |
(六)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目标:组织实施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扶持计划,落实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任务,对已下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一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一批扶持计划。开展已下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二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二批扶持计划。开展已下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三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三批扶持计划。开展已下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四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四批扶持计划。开展已下达项目的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 |
高技术处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七)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
目标:推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 第一季度: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申报工作。 第二、三季度:主动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积极推进基金筹建工作。 第四季度: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新增获批1-2只国家地方联合创业投资基金。 |
高技术处 |
(八)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 |
目标: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全市经济运行态势,针对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一季度:完成《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第二季度:完成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第三季度:完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第四季度:完成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材料。 |
综合处 |
(九)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
目标: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力度,推动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一季度:制订《2013年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计划》。 第二季度:完善《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法规汇编》和《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要点和工作底稿》,根据年度稽察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程序性稽察。 第三季度:推进《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制订工作,根据年度稽察计划组织开展项目专项稽察。 第四季度:根据年度稽察计划组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及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补助项目稽察。 |
稽察办 |
(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目标: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1700辆以上。 第一季度:制定推广计划,选定充电场地。 第二季度:确定车型及配置,研究制定推广政策。 第三季度:建设充电设施,匹配生产车辆,投入新能源汽车500辆。 第四季度: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投入新能源汽车1200辆以上。 |
重大项目处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zpb.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fagaixinfang@szpb.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电话:82105843,8210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