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3年政府公报 > 2013年第28期(总第844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3-006149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31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文 号:深府函〔2013〕13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体育对增强国民体质、提升群体凝聚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体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深圳体育的影响力显著增强。但我市体育工作还面临群众体育普及率和水平不高、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体育产业发展不够充分等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体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新时期深圳经济特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发展要求,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探索体育发展新路子,全面提高体育发展质量。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增强市民身体素质和提高深圳体育综合竞争力的目标,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和改革创新,积极推动体育发展理念从重成绩、重奖牌向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转变,体育发展格局从突出竞技体育向以群众体育为基础、以竞技体育为带动的全面发展转变,政府体育管理职能从办体育向管体育、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转变,体育发展主体从单纯依靠政府向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从原特区内外的不均衡发展向均等化和协调发展转变。
(二)总体目标。经过5到8年的努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建立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地位相匹配、与人口结构及城市发展特点相协调的体育发展新路子。
——群众体育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民健身场地、活动、组织、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基本建立体育健身服务长效机制;原特区外全民健身服务显著改善;居民体质状况显著改善,群众体育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传统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发展水平有新突破;后备人才质量明显提高,向国家队和省队输送体育人才数量明显增加;探索建立职业体育发展新模式,形成一批职业体育品牌,带动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体育产业综合效益大幅提升。体育市场繁荣活跃,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显著增加,体育产业的规模、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体育企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稳步增长,体育产业成为我市重要的幸福导向型产业。
三、更加突出群众体育工作,把保障市民体育健身需求作为体育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加大全民健身设施的投放力度,重点加强原特区外、厂区、大型居民住宅区、外来建设者聚居地和公园、绿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和维护体育健身器材,满足市民健身需求。充分利用政府储备闲置土地建设临时简易体育运动场所,缓解健身场所不足问题。稳步推进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推进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提高公共体育场馆使用效率。不断完善绿道健身设施,建设集体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绿道体育带。推动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建立全民健身站点,实现全民健身示范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晨晚练点覆盖全市各社区。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重点办好市体育大会、全民健身月(日)、市民长跑日、市老年人健身大会等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大力组织各类具有品牌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各区(新区)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大力开展绿道体育健身活动,重点打造绿道自行车拉力赛、绿道挑战赛等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服务体系。完善市、区、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标准和规范,探索体质监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扩大体质测定工作覆盖面。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市每万人拥有1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实现全市体质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0%。
(四)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发展。加大基层群众性体育组织建设,力争2015年全市100%的街道建有文体站(中心)和体育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达到90%。
(五)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基本服务均等化。推进体育服务资源向原特区外和基层倾斜。根据原特区外人口结构特点,广泛开展符合外来建设者需求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原特区外全民健身指导,支持工业企业和体育协会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及比赛,引导外来建设者参与科学健身活动。
四、调整竞技体育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一)科学调整项目布局和结构。体现深圳特色,突出发展重点,坚持走精兵之路,实现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与奥运、亚运、全运、城运、省运相衔接。按照巩固优势项目、提升潜优项目、打造特色项目、调整一般项目的总体要求,科学调整竞技体育项目格局。重点发展跳水、田径、游泳、花泳、体操、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跆拳道等优势项目,保障发展射击、击剑、武术、皮划(赛)艇等潜优势项目,指导发展其它项目。支持各区(新区)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特色项目。
(二)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坚持走“体教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建立以培养本地人才为主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形成普通中小学—市、区业余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工大队—省队—国家队的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加强与传统体育优势学校合作,将业训项目和高水平教练员布局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不断提高业训质量。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等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完善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培养政策。鼓励、扶持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训练。加强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示范基地建设,与市外联合发展优势项目。完善由体育和教育部门联合举办市运会的办赛机制,打造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综合运动会。有计划地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以竞赛为杠杆促进后备人才的培养。
(三)进一步理顺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队伍、重点运动员的资源保障力度。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管理,确保在役运动员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开展高中阶段教育,为退役运动员和现役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转岗、就业创造条件。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就业安置、伤病防治、社会保险等保障机制,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探索通过经济补偿方式鼓励运动员自主择业。探索建立竞技体育评估考核机制,不断提高运动队管理水平。大力培育体育明星,提升深圳体育的影响力。
五、大力培育体育产业,提高体育产业经济贡献率
(一)加快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境内外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技能培训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场馆服务业、体育中介服务业、体育用品销售业和体育彩票销售业等八大重点行业,建立和完善以体育服务业为主体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格局。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依托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和品牌体育企业,打造一批体育产业聚集区。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支持国际、国内知名体育品牌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物流中心。支持体育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其通过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研究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提升体育产业公共技术服务水平。支持重点企业提高生产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打造一批体育领军企业。
(二)加快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机制。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探索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的综合开发利用。建立和规范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赛事及体育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引入国际高水平赛事。推行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职业体育制度,为职业体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引进高端体育人才,重点在网球、篮球、高尔夫、足球、帆船、帆板等项目上打造高水平职业体育竞技队伍。
(三)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借鉴国内外体育产业发达城市经验,研究出台我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实现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和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成立市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市、区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确保体育经费向发展群众体育倾斜。加大对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基础薄弱区域体育发展。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发展的金融、土地、价格、规划等政策,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二)深化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建立行政机构—协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健身组织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加快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体育服务和管理职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各行业办体育的积极性。
(三)改革和完善竞赛体系。合理调整市运会赛制和项目设置,发挥其在推进赛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改革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推进市运会与中学生运动会、市青少年锦标赛以及传统运动项目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学校的有机结合,建立符合青少年成材规律的竞赛体系和制度。按照“淡化金牌、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和“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简化形式、突出特色”的原则,积极推动群众体育竞赛模式创新,引导群众体育广泛深入开展。
(四)加强组织实施。各区(新区)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相关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市文体旅游局要细化工作考核指标,明确重要指标的工作进度及措施要求,加强对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工作的指导,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