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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9期(总第8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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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3-03-06 【字体:

深人社规〔2013〕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3年3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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