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13项重点工作纳入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所有目标均提前或如期完成。
完成大运会食品监管、消费维权、价格监管、特种设备等服务保障任务。组织1500余名人员开展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诚信深圳,喜迎大运”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完成大运价格专项检查、驻点检查等工作;完成大运核心区1923台特种设备提前及保障性检验任务。
系统梳理市场监管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编制发布推广《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促进打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完成全市“质量月”宣传、《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及市长质量奖评定、《卓越绩效模式应用指南》发布推广等任务;组织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3053批次。
搭建统一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交易“一站式”服务;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大运会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
加强咨询举报申诉平台、业务规范、知识库等机制建设,加大培训和检查督办力度,实行服务站分类管理模式,2011年热线接通率达92.85%,同比提高12.58%。
基本实现“两个全部和四个全免”的“无纸化”年检,2011年外资企业年检率达93.98%,创历史新高。
加强食品准入和安全监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20000余名,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11场,派发宣传资料105200份,开展咨询59场;全年培训、告诫、约谈食品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其他食品经营者等23248人次。
完成深圳市标准创新奖励、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等受理评审工作;举办公益性标准化培训班8期,培训企业人员2000余人次。
开展民生领域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抽查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供应站及便民点200余家,水电气表各500台,红绿的出租车计价器700余批次,加油站400余家次。
开展电梯安全保障“双百”活动,抽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100家、电梯205台,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120次。
推动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签署《关于建立网络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协调机制合作备忘录》;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组织编写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标准11份,承担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制任务。
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及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1302户;推行“即来即办”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盐田、光明、坪山等分局“即来即办”注册登记量占业务总量97%以上,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等分局“即来即办”注册登记量占业务总量38%以上。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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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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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实事:加大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力度。 |
目标: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全年培养不少于15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提高餐饮服务许可效能,全年餐饮服务许可办结事项提前5天办结率不低于80%;总结推广大运会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健全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企业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常识;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有效防范季节性食物中毒事故。 进度:3月底前,培养不少于3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成流通环节追溯系统一期工程试点单位系统摸底工作;开展食用油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和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春节节前食品安全宣传。 6月底前,累计培养不少于7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成流通环节追溯系统一期工程试点单位的数据上传;开展肉制品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和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9月底前,累计培养不少于11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流通环节追溯系统一期工程数据对接情况,并根据试点执行情况实地巡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和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分片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培训及告诫等活动。 12月底前,全年餐饮服务许可办结事项提前5天办结率不低于80%;全年培养不少于15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流通环节追溯系统一期工程试运行;开展抽检不合格产品和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全年对举报线索快速反应,办理率不低于90%;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及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
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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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质量强市活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
目标:组织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以打造优质产品、优质企业、优质品牌为重点,促进提升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修订发布《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消费安全保障水平,服务“深圳质量”发展。 进度:3月底前,研究制订2012年度质量强市活动方案;修订《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完成不少于9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 6月底前,建立深圳市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创造深圳质量打造质量强市合作备忘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启动2012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组织2011年度深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统计调查;开展1次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并通报结果;完成不少于9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 9月底前,“质量月”期间开展全市“质量强市”集中宣传活动;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生产许可产品专项检查;完成不少于9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 12月底前,组织检查年度质量强市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完成2012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组织推荐一批我市名优产品申报省名牌产品;向社会发布2011年度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深圳市产品质量白皮书》;开展1次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并通报结果;全年完成不少于36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 |
质量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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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高企业登记注册效率。 |
目标: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即来即办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扩大企业登记业务“即来即办”范围;继续扩大网上注册覆盖面。 进度:3月底前,向市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期筹备工作开展情况。 6月底前,根据市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制定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方案。 9月底前,根据商事记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先行组织启动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年报备案制度,除名制度、电子执照等可独立完成的改革;开展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和扩大网上注册覆盖面的方案计划、进度安排、技术保障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对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且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不涉及前置许可的自然人逐步实行豁免商事主体登记;扩大企业登记“即来即办”业务范围,福田分局、罗湖分局、南山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50%以上业务实现即来即办,进一步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扩大网上注册覆盖面,推动并全面实现外商投资公司(包括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注册,在此基础上实现外商投资公司登记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大通关”办理。 |
注册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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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推进企业年检改革。 |
目标:在2011年对全市所有企业推行无纸化年检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网上年检系统,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企业年检服务。 |
企业登记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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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推进企业年检改革。 |
进度:3月底前,优化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制定2011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方案,加强年检宣传。 6月底前,组织开展2011年度企业年检工作。 12月底前,做好年检收尾工作和逾期未年检企业的清理工作。 |
企业登记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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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深圳市知识产权行业发展。 |
目标:促进深圳市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发展,制定发布《深圳市专利代理通用规范》行业标准,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规范发展;发布201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向社会公布我市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让公众了解我市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 进度:3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初稿。 6月底前,完成白皮书定稿并正式向社会发布;制定完成《深圳市专利代理通用规范》并向社会发布。 12月底前,开展深圳市专利代理机构业务知识培训,引导代理机构按照行业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高端服务。 |
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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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标准化战略资助及奖励工作,加强深港检测认证交流合作。 |
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和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工作,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检测认证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深港检测认证行业水平。 进度:6月底前,完成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受理;在珠宝、食品、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开展检测认证交流合作、研讨活动。 9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申请受理,完成科学技术奖(标准奖)评审;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评审;加大检测认证人员、机构的互访交流力度,开展人员互访交流活动,建立检测认证业务会商、研讨、互访、考察及技术合作机制。 12月底前,举办6期公益性标准化培训班;研究深港检测认证资源共享机制,探索搭建深港两地检测认证行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
标准化处计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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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
目标: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研究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生态圈建设,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管理体制机制。 进度:3月底前,推动成立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市场公共服务。 9月底前,开展共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生态圈试点。 12月底前,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非诉讼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 |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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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建诚信商品交易市场。 |
目标: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对历年被评为“深圳市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的市场,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抓好巩固;提高全市市场开办企业和经营户参与程度,稳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 进度:3月底前,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市场开办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部辖区分局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6月底前,组织市场按标准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市局、分局两级督导组,每周开展督导不少于3天。 12月底前,对参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市场进行验收,确保验收全部达标,做好诚信市场创建总结工作。 |
市场规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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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
目标:加强对平价商店(流动车)明码标价、诚信公约、经营承诺等相关公示方式的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物价员队伍,组织物价员业务培训;开展价格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平价商店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进度:3月底前,指导平价商店(流动车)设置使用平价商品专用标价签1万枚以上。 6月底前,指导企业设立至少20个平价商店物价员岗位,组织1期企业物价员业务知识培训。 12月底前,开展平价商店水电价格、停车收费、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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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深化消费维权机制。 |
目标:完善咨询举报申诉系统,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动企业服务站建设;创新咨询举报申诉服务模式,统一热线接听登记标准,规范文明用语,保持热线接通率达92%以上;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为重点,积极开展消费教育与指引活动,倡导先进消费文化。 进度:3月底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6月底前,完善咨询举报申诉系统,进一步规范咨询举报申诉信息办理工作;创新咨询举报申诉工作人员管理模式,全面建立组长管理机制,开展相应绩效考核工作。 9月底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巩固、规范服务站建设;制定热线工作人员“四语”(语音、语气、语调、语速)服务标准。 12月底前,推动与生活消费相关的“名牌名标”企业、大型餐饮企业建立服务站,加强源头维权监管;确保咨询举报申诉热线接通率达92%以上;联合专业公益性组织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品的检测及相关宣传服务活动。 |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咨询举报申诉中心、市消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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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认证监督管理。 |
目标:加强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新认证项目在深圳的发展。 进度:3月底前,制定全年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方案。 6月底前,根据国家认监委和省质监局工作部署,制定管理体系认证与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2月底前,完成150-200家获证企业或300-400张认证证书的检查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按获证企业总数20%-30%的比例完成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巡查,并结合认证机构通报的信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专项检查;完成深圳市标准技术指导文件《深圳市低碳认证评审指南》的制定工作。 |
认证监督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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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电梯安全监察。 |
目标:实施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公告制度,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进度:9月底前,开展2012年度第一批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100家电梯维保单位,每家抽查2台电梯;公告第一批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 12月底前,开展2012年度第二批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100家电梯维保单位,每家抽查2台电梯;公告第二批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scjg.gov.cn),访问网上咨询、网上建议等栏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xxgk@szaic.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申诉电话:12315、12358、12365、12330、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