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大运安保工作。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较好地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确保了安全稳定。成立律师服务团和专家团,开辟绿色通道,为大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抓好法律援助重点案件办理,实行零推诿受理、零积压解决。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使之成为“服务百姓,化解社会纠纷”的综合平台。积极开展大运“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行动”,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市司法局荣立大运安保工作集体二等功。
(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进企业、进事业、进物业,201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4万多宗。积极探索新型矛盾纠纷的专业调解方式,目前全市所有交警大(中)队、区法院及派出法庭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全市共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68个、驻劳动管理办人民调解室24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12个。
(三)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服务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交易、对外贸易合作、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经济活动和各类民商事活动。2011年,全市共办理诉讼代理、辩护案件6.96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08万件;各类公证20.9万件;司法鉴定1.4万件。
(四)服务民生工作。积极推行“从宽”、“快办”机制,研究推出九项便民措施,将援助网点覆盖至全市67个街道司法所,实现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目标。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深入基层社区、厂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现场接受法律援助申请。2011年,全市法援机构共接案20287件,群体性案件173起,调解案件2391宗,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95062人次。
(五)普法依法治理。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印发我市贯彻《法治广东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全市重点推进13项“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优质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公民法律大讲堂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全年共举办8期讲座。在全省率先制定了首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标准。加强各类普法重点对象法律宣传教育,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全市公务员进行了网上法律培训考试。
(六)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于2011年10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订工作。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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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进度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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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实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 |
目标:按照省政府“法治惠民工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扩大覆盖面,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文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知晓率。 进度: 第一季度,对我市各阶层、各区域人群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梳理工作重点;挑选一批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活动的社会律师,编排值班。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宗以上,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0%以上。 第二季度,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决偏远地区和法律援助站点较少地区群众申请难、求助难的实际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与深圳市广电集团都市频道《法观天下》栏目合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热线咨询;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宗以上,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0%以上。 第三季度,针对不同阶段的困难群众的需求,编辑制作一批法律援助读物,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和申请条件,引导理性维权。与志愿服务U站联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宗以上,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0%以上。 第四季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开展法律援助疑难案件网上征选律师试点活动,提升法援质量。市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宗以上,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0%以上。 |
市法律援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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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生实事: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 |
目标: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创新普法方式,向本市非政府机构公开征集公益普法项目,评选出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带动全社会关心参与法制宣传工作。 进度: 第一季度,制定项目计划,公开征集公益普法项目。 第二季度,审批核定公益普法项目,评选优秀公益普法项目。 第三季度,公示资助的优秀公益普法项目,办理资助的有关手续。 第四季度,对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 |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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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生实事: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
目标:继续推进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扩大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覆盖面,提高工作水平,全年调解医患纠纷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 进度: 第一季度,与市卫人委一起开展调研选点工作。 第二季度,指导协调基层单位招聘调解员,布置医调室选点、装修等;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员培训。 第三季度,指导协调医调室建设,新增2家市级医院医调室正式挂牌,调解员进驻。 第四季度,对全市医调室进行考核评比,开展总结推广工作。 |
基层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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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人民调解进企业、进事业、进物业工作 |
目标: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和物业管理小区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进度: 第一季度,部署工作任务,征集基层单位工作建议,草拟相关文件。 第二季度,出台相关文件或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企业、物业调解网络。 第三季度,遴选示范点,促进企业、物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第四季度,实现全年企业、物业人民调解组织数量同比增长10%。 |
基层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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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业合作与发展 |
目标:积极争取有利于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深港两地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提升前海律师公证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水平。 进度: 第一季度,组织力量就律师与公证机构进驻前海的具体问题开展调研。 第二季度,协调争取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在前海地区推进深港律师深度合作的实施办法颁布实施。 第三季度,发布法律服务机构进入前海地区指引,宣传推介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政策。 第四季度,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律师公证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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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 |
目标:不断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力度,提升鉴定质量。 进度: 第一季度,出台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示范文本。 第二季度,统一全市档案归档格式,推进鉴定档案的规范化。 第三季度,推进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参与认证认可工作,确保今年有1家机构通过国家认证。 第四季度,根据国家、广东省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一次司法鉴定收费执法检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鉴定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
市司法鉴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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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监所管理,确保持续安全稳定 |
目标:全面推进“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基本实现狱(所)政管理工作、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生卫工作、劳动习艺工作和出入狱(所)工作“五个规范化”,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监所基层规范化管理常态化。 进度: 第一季度,调研拟制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 第二季度,各监所完成1—2个基层监区(大队)示范点建设。 第三季度,开展再就业技术培训,监狱参加培训的服刑人员60%以上拿到结业证书,劳教所参加培训的劳教、强戒人员90%拿到相关证书。 第四季度,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相关法律知识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市监狱劳教办,深圳监狱,市第一、二劳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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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
目标:完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市、区、街道三级矫正安帮工作信息化管理。 进度: 第一季度,开发完善矫正安帮信息系统软件。 第二季度,选择部分区、街道进行网络铺设和安装、调试。 第三季度,对信息系统进行试运行,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第四季度,完善项目相关功能,进行项目验收。 |
矫正安帮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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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
目标:组织实施好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完善组织实施中的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提高考试组织的规范化水平。 进度: 第一季度,做好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第二季度,做好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和接受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完成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完善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等多种渠道,为报考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组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深圳考区考试工作,确保司法考试顺利进行。 第四季度,开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公布、核查、受理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
政策法规处(司法考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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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 |
目标:探索完善司法行政法规,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进度: 第一季度,开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办法》配套规定《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和《人民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对《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办法》配套规定《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和《人民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和修改;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第三季度,整理《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订调研材料;开展《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第四季度,拟定《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订草案;形成《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调研报告。 |
政策法规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市司法鉴定办、基层管理处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司法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司法局网站(www.szsf.gov.cn),访问部门白皮书、公众服务、信息公开等栏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public@szsf.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司法局申诉举报电话:8305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