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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30期(总第7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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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2-005738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31 00:00

名 称:建立深圳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 号: 深府办函〔2012〕83号

主 题 词:

建立深圳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2-07-31 【字体:

  为加快推进我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市政府于2012年6月16日(深府办函〔2012〕83号)同意建立深圳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吕锐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许重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绮文(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温焕强(市财政委副巡视员)、彭新叶(市经贸信息委副主任)、黄珽(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李水生(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张进传(市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沈安利(市审计局副局长)、段衡金(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盛代林(市水务局副局长)、黄新山(市法制办副巡视员)、廖育辉(市工务署总经济师)、刘家宝(福田区政府副区长)、郭志文(罗湖区政府副区长)王守睿(盐田区政府副区长)、罗育德(南山区政府副区长)、廖少权(宝安区政府副区长)、胡嘉东(龙岗区政府副区长)、李福民(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涞临(坪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罗志辉(龙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国和(大鹏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韩德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沟通协调、咨询审查、总结验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市水务局副局长盛代林同志任负责人。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战略部署,协调解决实施《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制定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率先确立我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及建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试点工作。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定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推进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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