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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26期(总第7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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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2-07-04 【字体:

深办〔2012〕8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5月16日(深办〔2012〕8号)决定成立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共同指导下,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对重大改革事项进行决策。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勤(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吕锐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思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乐正(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许重光(市政府副秘书长)、苏会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京东(市编办主任)、徐安良(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立民(市经贸信息委主任)、陆健(市科技创新委主任)、乔家华(市财政委主任)王幼鹏(市规划国土委主任)、刘忠朴(市人居环境委主任)、黄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郭雨蓉(市教育局局长)、王依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杜鹏(市民政局局长)、陈志刚(市司法局局长)、陈威(市文体旅游局局长)、李荣强(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绮文(市水务局局长)、钱勇(市地税局局长)、蒙敬杭(市城管局局长)、王璞(市法制办主任)、肖亚非(市金融办主任)、郑宏杰(市前海管理局局长)、宋魏生(深圳仲裁委员会主任)、郭晓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党组书记)、郝丽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洪(福田区委副书记、区长)、贺海涛(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永航(盐田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小甘(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鲁毅(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华新区党工委书记)、姜建军(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田夫(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杨绪松(坪山新区党工委书记)、王立新(龙华新区管委会主任)、何永志(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大决定和重要指示等决策事项,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系统推进改革顶层设计、配套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改革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攻关。

  办公室主任由吕锐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幼鹏同志担任,执行副主任由市规划国土委指定一名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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